8项制度划出“红线”——河北省石家庄市质监局措施到位保障依法行政
2016-12-13■文/焦强
中国质量监管 2016年1期
■文/焦 强
8项制度划出“红线”——河北省石家庄市质监局措施到位保障依法行政
■文/焦 强
连续多年被河北省质监局和石家庄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被评为全国质检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这些都是石家庄市质监局在“六五”普法期间建设法治质监取得的成果。针对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顺畅、移送难等问题,石家庄市质监局建立并执行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局务会前学法,每个月局务会前,保证45分钟会前学法时间,由该局特聘的法律顾问针对最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结合社会热点和具体案例进行讲解,让领导干部树立起敬畏法律和遵守法律的红线和底线意识。截至目前,该局受聘律师共计讲座72次。
二是实行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和《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结合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针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并严格考试。对拟提拔任用科级干部,对其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律知识进行测试合格后任用。
三是大力推行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开救济途径,让被监管对象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12365热线24小时开通,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结果,并向举报者反馈处理意见,杜绝了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杜绝了行政执法不作为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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