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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弹劾”北平市长袁良的往事

2016-12-10宗绪盛

北京观察 2016年11期

文 宗绪盛

一件“弹劾”北平市长袁良的往事

文 宗绪盛

在1931年5月12日国民党把持的“国民会议”通过《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全面进入“训政”时期以后,如何正确依法行使各自的权力,是一个国家进入“民主共和”之后遇到的一个崭新课题和一个巨大的历史变迁。

袁良(1882-1952年)

一

自1928年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迁都南京,北京成为特别市改称北平,至1937年抗战爆发的九年间,北平市先后经历了何其巩、何成浚(代理市长)、张荫梧、王韬(暂行代理市长)、胡若愚(兼代理市长)、周大文、袁良、宋哲元(代理市长)、秦德纯、张自忠(代理市长)等十位市长。其中,袁良从1933年6月16日至1935年11月主政北平,是十位市长中任职时间最长的一位,也是在北京建设与管理上取得成效最大的一位。

袁良(1882—1952年),浙江杭县人。在任北平市市长之前,亦有着丰富的任职经历。早年曾留学日本,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归国后历任奉天巡警局提调,昌图府全府警察总办兼交涉员,奉天交涉司总佥事,东三省军械总局总办;北京大总统府秘书,国务院参议,中央农事试验场场长;奉天警察厅厅长;徐世昌大总统府秘书及国务院参事。1924年任黄郛内阁秘书长;1925年任全国水利局总裁;1928年任国民政府外交部第二司司长;1929年任上海市政府参事、秘书长,公安局局长。1931年任江西省政府委员,省政府保安处处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地方自卫处处长。1933年随黄郛至北平,6月任北平市市长。足见其经历丰富,是个有文化的“海归”,从地方到中央、从内阁到市府,从内政到外交,从政府官员到军警首长,所有的经历证明,这是一个“了解”城市建设与治理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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