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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平均地权”到“耕者有其田”

2016-12-08张玲玲李桂华

北京档案 2016年11期

张玲玲+李桂华

今年是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孙中山先生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和民族英雄,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他一生关心民众疾苦,为解民生之艰不懈奋斗、不断探索。其中,针对土地这一重要民生问题,他先后提出了“平均地权”的主张与“耕者有其田”的理念,其天才的构想与艰难的实践为后继者留下了大量的宝贵经验。

一、平均地权

“平均地权”是孙中山为解决中国土地问题而提出的重要纲领。据笔者目力所及,它最早出现在1902年12月孙中山在越南设立兴中会分会时的誓词中。此后,孙中山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及“平均地权”的主张。1905年,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在为中国同盟会撰写《同盟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时,孙中山将“平均地权”写进《宣言》之中,将其作为同盟会政治纲领的重要内容,并第一次对“平均地权”的方式进行了具体阐述。《宣言》明确指出:“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1]1912年初,时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曾提议试行“平均地权”。但是,由于无法统一意见,孙中山的这一主张未能付诸实施。是年4月1日,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在南京向同盟会会员饯别时,发表了《民主主义与社会革命》的演说。在演说中孙中山强调:“若能将平均地权做到,那么社会革命已成七八分了”。[2]

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进一步概括了“平均地权”的要旨:“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是“酿成经济组织之不平均”的最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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