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门之盾”:中国海关缉私警察
2016-12-07海缉宣
现代世界警察 2016年10期
关键词:队伍
文/海缉宣
“国门之盾”:中国海关缉私警察
文/海缉宣

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建设迅猛发展,走私违法活动也乘隙而入、愈演愈烈,“两车”(汽车、摩托车)“两油”(成品油、食用油)、“两料”(化工原料、纺织原料)走私活跃,神圣的国门面临严峻挑战。1998年,全国打私工作会议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组建专司打击走私犯罪的缉私警察队伍,由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同时确立了“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新体制。1999年1月5日,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挂牌成立,同时列编公安部;至当年9月,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广东分局和全国41个直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相继挂牌成立,列入所在省(区、市)公安厅(局)序列。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更名为海关缉私局,增加查处走私、违规案件的行政执法职能。
截至目前,全国已设立海关总署缉私局、广东分署缉私局、42个直属海关缉私局和198个隶属海关缉私分局,全国缉私警察编制9300余人。
抓住要害 开展专业打击成果显著
缉私警察组建17年来,在海关总署党组、公安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缉私体制和缉私警察双重垂直管理体制的优势,始终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打私方针,深入开展反走私斗争,重点领域突出走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规模走私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