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挂靠模式下的劳动关系认定探析

2016-12-06李雨彤

中国市场 2016年32期

李雨彤

[摘 要]“挂靠”常见于我国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之中,是车主将车辆登记在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并以其名义进行运营,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管理费用的运营方式。这种挂靠形式虽然较为便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多数司机虽然在客运公司从事客运运输的工作,但却很少有与客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这种情形下,一旦发生工伤、工亡、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客运公司往往以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愿承担法律责任,从而引发了众多的劳动法律纠纷。针对此种情况,文章根据一个典型案例,对挂靠模式下劳动关系的认定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挂靠;交通运输;劳动关系认定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2.297

1 李某与某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概述

1.1 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李某的丈夫乔某到A物流公司驾驶豫U1234/豫U5678挂号货车,该车系刘某某购买,并于2013年11月27日挂靠到A物流公司。该车的车辆所有权及营运证均登记于A物流公司名下,但实际经营者为刘某某。乔某系刘某某雇用,由刘某某管理并支付劳动报酬。

2013年12月17日,乔某驾驶该货车沿宁洛高速公路在伊川段由南向北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乔某死亡。2013年12月28日,A物流公司、刘某某和李某及乔某的继承人三方达成协议,由刘某某赔偿李某及乔某的继承人56万元,A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协议中载明乔某受雇于刘某某。该协议已履行。其后,李某向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诉讼请求为确认其丈夫乔某与A物流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