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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如何有位又有为

2016-12-05吴刚

现代家长 2016年11期
关键词:委员班主任家长

吴刚

【编者按】

2012年2月,《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以更大的热情,更有效的措施,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推进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

《意见》落实4年来,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发展情况如何?在参与学校管理过程中起到了哪些作用?是否能代表广大家长有效行使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日前,本刊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展开采访。

委员不能只当看客

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顾名思义就是由家长代表组成的组织,是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自从2012年初《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全国各地中小学和幼儿园都相继成立了家长委员会,但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家长根本不知道有家长委员会。

小学四年级男生家长贺女士接受采访时说:“我只在媒体上见过‘家委会这个词,没听孩子老师说起过。或许有吧,我拿不准,反正我没有投票选举过这样的家长代表。不过,孩子所在班的家长有一个微信群,群主马先生挺热心的,班里有什么活动都是他发布消息,或许他就是家委会委员吧。”

初二女生家长林女士告诉记者:“我知道家委会。女儿初一期中考试后,我去参加家长会,班主任说要选举家委会委员,让家长们投票。家长们都很为难,因为相互不认识,无从选起。后来班主任就说,干脆,班干部的家长自动入选吧,这样以后班里有什么活动,通知起来也方便。大家一致通过。不过,家委会都干些什么,我就不清楚了,好像也没起什么作用,只是上级要求每个班都要建立家委会,应付差事罢了。”

记者颇费周折,终于找到几位家委会委员,对家委会的实际概念逐渐清晰起来。

陈先生是周口某中学的校级家委会委员。接受采访时他说:“我马上就要卸任了,因为儿子马上要初中毕业了,过几天就要办交接手续。嗨,其实也没什么手续要办,无非是把会议记录转交给新一届家委会委员。会议记录的内容也不重要,无非是列席校务会议时记下的简单事项。说是代表家长行使监督职责,其实就是走走形式。咱是家长,又不对学校事务负责,所以我参加校务会议从来不发言。学校对我两年来的工作评价挺高。”

郑州某小学家委会委员周女士认为,家委会这两年发展很快,作用越来越重要。她说:“两年前,我儿子上小学二年级,因为他是班长,我就建了一个班级家长微信群,交了许多家长朋友,后来班里要选举家委会委员,大家就推举我,我也乐意为大家服务,所以就当仁不让了。再后来,我又荣幸地被选为校级家委会委员。开始的时候,家委会只是班主任的帮手,帮忙通知家长来开家长会啦,运动会期间搞搞服务啦,选文明学校的时候号召家长为学校网上投票啦,等等。或许是家委会的工作太有成效了吧,现在各班的班主任对家委会越来越依赖,家委会委员们正悄悄地从活动的参与者转变为参与式管理者。比如,受学校的委托,我出头组织了几次专家讲座,邀请教育专家给家长上课,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矫正一些家长不正确的教育理念,效果很好。”

薛女士是洛阳某中学的家委会委员。接受采访时她说:“其实,做家委会委员挺难的,因为委员们接触老师越多,越容易被其他家长说闲话。我儿子本来就很优秀,不仅学习好,在班里担任团支部书记,还是学校学生会的体育部长,所以评选‘三好学生时总能当选,但是有家长说,那是班主任对他的特殊照顾,因为我私下里做了工作。我非常委屈,却也没办法。我认为,我的工作不被家长们理解,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家委会在组建上缺乏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班主任指派的委员,难以服众;第二,家委会的职责不明确,工作难以有明显的效果,所以在别人看来家委会更像是一个荣誉称号;第三,家委会的工作都是义务性质,没有酬劳,不排除有班主任用表彰孩子的方式回报家长的可能。总之,我觉得家委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举步维艰。”

信阳某中学教务处的邓先生是分管家委会工作的副处长。谈到家委会的组建程序,他告诉记者:“组建家委会是教育局的要求,要求各班都要建立家委会,在此基础上选举产生校级家委会。各级家委会的组建都严格按照以下六个程序走:自荐、分析家长基本情况、对候选人征求意见、召开第一次家委会、召开全体家长会、颁发证书。这样就能做到民主与集中。”

谈到家委会的作用,邓先生侃侃而谈:“家委会组建以来,已经成为学校的重要帮手。比如,每学期期末,学校要组织评先工作,选举班级‘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等,家委会委员就成了学校行政扩大会上的家长代表,监督学校评选工作是否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再比如,学校总务计划中提到‘依据新《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管力度,委员们便走进学校食堂检查卫生、品尝食物,监督学校的食堂工作。委员们提出的建议都很中肯,我们都虚心接受,有的委员深入参与班级文化建设,要求负责定期更换教学楼走廊里的板报,我们也大力支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良好,各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普遍组建了家委会,但家委会地位、性质、职责在老师、家长心中都比较模糊。如何规范家委会的运行机制,使家委会发挥应有的作用,是摆在教育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如何规范运行机制

濮阳某中学班主任颜老师把家委会发展迟缓的原因归结为家长不支持。她向记者抱怨:“许多家长,包括家委会委员,对教育知之甚少,不知道为什么要成立家委会,不知道家委会应该做什么,更不知道怎么做,是‘三不知家长。他们不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和老师的事。还有的家长认为,组建家委会不过是走走形式,没有权利的组织注定不会被重视,更不会长久。”

颜老师的同事赵老师认为,要使家委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赋予家委会三项权利,即听证权、否决权和监督权。所谓听证权,是指学校、班级有重大决定时,必须邀请家委会委员听证,充分尊重家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否决权是指家委会对学校、班级不合理的规定有权否决;一旦否决,学校和班主任的工作方案必须进行调整。监督权是指家委会在学校、班级日常管理中有检查、督促、评价、指导的权利。“如果把家委会的职责限制在帮助学校和班主任搞活动上,那不是给家长添麻烦是什么?哪个家长会心甘情愿地给老师当保姆?”赵老师说。

赵老师还向记者反映,家委会在家长心目中的地位并不高。他说:“有的家长私下里称家委会是‘官员联谊会,因为委员都是政府各级官员。家委会委员应该是社会各阶层懂教育、甘愿奉献、教子有方的家长,与官员身份并无必然联系,家委会委员由清一色的官员担任,实在反常。实际上,许多官员应酬多,对子女的家庭教育,对学校的协助往往力不从心,在教育上并不具备优势。据我所知,有些官员对家委会的活动很热衷,其实是想借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捞取‘社会贤达‘尊师重教的美名。我还听说,在别的学校,家长们称家委会是‘收费委员会。为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教育管理部门要求学校实行‘一费制,但学校通过家委会组织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集资筹款等。这些教育部门不允许的事,通过家委会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学校不但将乱收费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还把家校的收费矛盾转化为家长间的矛盾。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

南阳某中学副校长邱先生接受采访时说:“组建家委会的初衷是家校联手,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家长和学校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学校和家长通力配合,各司其职,良性互动。老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家长也有参与权,除家长个人对学校教育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外,还可以通过家委会这个平台组织起来,行使集体教育参与权,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支持教学改革,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家委会的积极意义,已被现代教育史证实。所以,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家委会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谈到家委会的具体职责,邱先生如数家珍般列出以下10条:

1.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

2.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

3.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4.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6.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

7.收集家庭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

8.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

9.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10.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委会工作会议,家长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到会。

“上述10项职能,是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制订的。这些职责归纳起来是四种职能。”邱先生总结道,“第一,参与功能,即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第二,配合功能,即主动配合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学生素质教育;第三,督促功能,即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学生德、智、体、美、劳五育全面发展;第四,沟通功能,即加强学校与家长、学生与老师、老师与家长、家长与家长之间的联系。”

邱先生承认,家委会的现状与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他说:“不可否认,家委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大家都没有什么经验,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好消息是,许多省相继颁布了家委会的设置与管理办法,使家委会的建设有章可循。有些地方还设立了家委会建设管理研究项目组,以政府、企业、学校、专业机构四方合作的方式推进,对家委会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行突破式攻关。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家委会的运行机制将越来越规范,家委会将成为我国基础教育不可忽视的积极力量。”

国外模式能否复制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发达国家的中小学,家委会由全体家长投票,民主选举产生,选出的委员代表全体家长履行职责。有了这样的家委会,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权责得以分清。这种家长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机制,大大减少了学校管理、决策的片面性。在我国,近年来一些地方中小学、幼儿园不断出现家校冲突、师生矛盾,以及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家长缺乏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监督、评价的渠道,难以有效维护受教育者的权益。教育部要求各地成立家委会,让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就是针对这种现实问题。总体来说,我国的国情与发达国家不同,但发达国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记者了解到,在许多发达国家,家委会建设起步较早,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美国早在1897年2月就成立了全国家长教师协会,会员资格向全体美国人开放,主要是家长和教师。目前全美大约有23000多个本地家长教师协会,针对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中学生以及特殊残障学生,总共有约520万名成员。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它已成为全面维护学生利益的全国性志愿者团体。它的使命主要是代表家长行使教育参与权,参与学校管理、家教斡旋、家长教育、健康指导、学校安全等。

英国1998年通过立法,宣布建立家长协会制度,规定任何人只要年满18岁,无论有没有孩子在校读书,也不需要有任何教学经验,都可以参选家长协会,作为家长代表过问和参与学校的一些日常事务。

法国家长联合会的家长代表可与教育部长讨论预算、教师名额、代课制度、保险医疗等教育政策。如果家长代表足够强势的话,甚至可以推动教改。每学期开学,家长联合会的成员向新来的家长解释家长联合会的功能,然后邀请每个家长入会。

教育部关工委家教中心专家组成员顾晓鸣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外的家委会运行模式很难在我国复制。他说:“我国的学校管理体制与西方国家差距太大,几乎不具有可比性和可复制性。结合中国的实际,要真正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首先应大面积提升广大家长自身的家庭教育素养,其次是整合家长资源和他们各自的优势,再次是采用听证制、参与制、监督制等制度建设,调动、引导和鼓励广大家长直接参与到学校、年级和班级的管理中来。以上几点是创办现代学校的三个层面,缺一不可。”

本刊认为,家委会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根据我国国情,家委会从“有位”到“有为”大致应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学校通过家委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举办家长开放日,召开家长会,成立家长学校等。学校搭台演戏,家委会当观众,后者是单纯的活动参与者。第二个阶段,家委会组织家长根据学校和班主任的要求,带着自己的资源走进校园,参与学校事务,为学校提供后援支持,但随意性较大,缺少计划性,实际效果不佳。第三阶段,学校和家委会通过共同协商,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地科学推进家委会的工作,家委会由单纯的活动参与者切实转变为参与式管理者,实现教育角色的转变,与学校真正成为合作伙伴。所以,家长们要以乐观的态度和积极的行动支持家委会的建设,努力使家委会成为家长依赖、学校依赖的民间组织,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编辑: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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