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足”青少年做到“拉一把送一程”
2016-12-01罗晓庆
关爱明天 2016年11期
本刊记者 罗晓庆
对“失足”青少年做到“拉一把送一程”
本刊记者 罗晓庆
当本应是善良纯真“花朵”形象的青少年与各种暴力行为联系在一起时,这些孩子往往被世人嗤之以鼻,并被视为“坏小孩”。事实上,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不仅是个人个性人格的原因,社会和家庭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新刑诉法中,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加强考察帮教的要求,弥补了社会对涉罪青少年、问题青少年责任缺失的这一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的相关调研报告表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以及团伙化犯罪、外来未成年人所占比重较高、文化水平较低,所犯罪名比较集中点等特点。这引起社会各方面对“探索关爱帮教,矫正涉罪不捕、不诉和判处缓刑以下刑罚(含缓刑)的未成年人长效机制”等相关问题的极大关注。其中,新刑诉法中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目前全国各地适用比较普遍的考察帮教模式。
然而,受制于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技能欠缺、社会帮教条件有限等因素,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遭遇难题,难以深入。在省关工委2016年“两助一帮”行动的号召下,四川各级关工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了社会调查、跟踪观护和帮教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走进高墙内直面“迷途者”
很多“五老”不辞辛劳,通过面对面关怀、感化涉罪青少年的探视帮教方式,用诚挚的关怀帮助他们卸下心理包袱,重塑其信心,找回其尊严,并为其提供重返社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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