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学校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连续性研究
——基于“教育公平”与“生命历程”视阈
2016-11-30潘跃林贾玉科
山东体育科技 2016年4期
潘跃林,贾玉科
(济南大学 体育学院, 济南 250022)
普通学校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连续性研究
——基于“教育公平”与“生命历程”视阈
潘跃林,贾玉科
(济南大学 体育学院, 济南250022)
我国普通学校特殊体育教育,作为一门课程,一种教育只限大学,小学和中学的体育教学还处于被动和自发阶段。教育与教学的不连续性,不仅使高中、大学体育教育无所适从,且教育与教学水平总在低水平上徘徊。普通学校特殊群体体育教学的连续性研究,就是在教育与教学过程中按照生命成长、心理发展的历程,在尊重生命的阶段性特点并秉承知识与教育的发展规律基础上,加强小学、中学、大学在教学目标、内容、组织形式、成绩管理以及课程评价等方面的内在联系与有机的衔接的研究,并能在教学上形成较完善的体系,最终实现教育的终极目标和实现生命的真正意义。
特殊群体;连续性;普通学校;体育教育;教学
《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在1993年联合国第48届会议上通过。在准则中规定:“各国应采取措施确保残疾人享有进行娱乐和体育活动的同等机会,应鼓励体育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参加体育活动的机会”。2000年,世界教育论坛提出:“教育是基本人权,是世界各国内部和国际间维持可持续发展、和平稳定的关键因素[1]。至此,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均等已成为各国特殊体育教育改革的关键词。目前,在西方国家全纳教育不仅体现在“零距离”、“最少受限制环境”等先进特教理念,更是体现对特殊群体教育在政策上给与的强有力的支持、教育上的高度融合并形成完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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