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敬畏之心在廉洁自律中的作用
2016-11-29王秀峰
中国领导科学 2016年10期
王秀峰
论敬畏之心在廉洁自律中的作用
王秀峰
当前,在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的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尚有党员干部面对高压态势,仍然不收手、不收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党员干部要修炼敬畏之心,保持对党章权力、法纪、百姓等的敬畏,永葆清正廉洁。
敬畏;廉洁自律;服务百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严明纪律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的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然而,面对高压态势,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手、不收敛,毫无戒惧之意。
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人一旦失去敬畏之心,往往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甚至无法无天。不懂敬畏的人是可悲的、是危险的。正所谓“心有敬畏,行有所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党员干部究竟要敬畏什么?我认为,应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敬畏。
一、要敬畏党章
党章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王岐山强调,要唤醒全党在新时期的党章党规意识,党员干部要牢记党员身份,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来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感觉到“紧箍咒”的威力,做到有所戒惧,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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