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收权益的建议
2016-11-29陈继兴
中国领导科学 2016年10期
陈继兴
科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收权益的建议
陈继兴
文章围绕政府的职能范围,着重阐述按照事权划分财权,调整共享税在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比例;结合税制改革总体方向,合理划分税种,建立科学、稳定、适合地方特点的地方税体系,处理好各级政府的财政关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中央与地方;税收权益;地方税体系
当前,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成为政府间收入分配改革的核心思路。对此,提几点建议:
(一)按照事权划分财权,规范政府的职能范围和支出范围
一是以法律的形式详细规定中央与地方各自事权和支出范围,并保持长期稳定,使各级政府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其职责,避免和减少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凡涉及宏观经济调整、具有全国性重大影响的事务,如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灾害救治以及其他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等由中央政府负责,减少委托事务,通过统一管理,提高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是根据各级政府的支出基数确定税收规模,按收入规模划分税种。在划分税种时不仅要考虑各税种的性质和特点,还要考虑各税种的收入总量是否达到预估的收入规模。各级政府的实际收入如果超过了收入规模,超出部分可自主支配,用于发展本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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