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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的统一:体育主体性的矛盾觉解与意义诠释

2016-11-28刘欣然夏沅敏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主体身体意义

刘欣然,王 媛,夏沅敏

对立的统一:体育主体性的矛盾觉解与意义诠释

刘欣然,王 媛,夏沅敏

采用文献资料法,依据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论的辩证思维观点,考察体育主体性的矛盾对立的辩证统一,审视体育与人主体存在之间的哲学关系。在体育主体性的内在品质中,体育的主体权利和责任,是作为人自然能力体现出的生命价值,体育是延缓身体退化、留存身体强健、拯救身体野性的实践诠释和意义显现。在体育主体性的对立统一中,自然性与社会性、个体性与群体性、内在性与外在性、能动性与受动性、竞争性和协作性、暴力性与规则性是随时可能出现的矛盾对立体,人性矛盾的内在张力在体育中完整呈现。体育让生命获得“完整的人”的生存意义,通过运动实践人的本质得到确认,体育成为人主体性自由且全面发展的实践形态。

主体性;体育;人;矛盾;辩证;意义

在人的实践行为中,体育就是生命活跃的永动机,制造着斗争、竞争和进取、超越的场景,以严肃的方式表现着身体性的本能、游戏性的随意、仪式性的规则、制度性的教育、社会性的文化,以及生命孜孜以求的存在活力。体育成为人类身体能力展示的舞台空间和储存场域,将人类身体自然进化的历史片段,全都保存在自身的文化领域内,体育成为社会生活的身体必需。当人进入到体育所创设的场景中时,物理空间的占有会使存在感增强,人体验到自我的行为存在,并意识到我就是活动的主体。此时,人被刻下文化存在物的烙印,体育行为系统被放置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去体验和辩识,体育状态中的人与物发生着分离,这样人才像人似的活着。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人主体地位获取的景象之上,人的主体性该如何确立,体育主体性的问题又该如何解答,这都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去审视关于体育自身的理论问题。体育主体性的理论寻求就是这一开始。

1 主体之在:体育主体性的理论出场

1.1 主体

主体(Subject),在希腊语中具有根基、根据的含义,是近代哲学的价值中枢,是哲学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主体”曾经被视为哲学的问题起点、理论原点和逻辑支点,从根基、自我、主观、同一和自由等角度被人们认识和诠释,以此建立起近代“主体形而上学”的逻辑大厦,并与古希腊时期“实体形而上学”一起解释着这个世界得以存在的本原问题。主体的突出作用在于讨论事物的奠基、承担或支撑,是思维、语言、交往和行动的基础,缺乏“主体”的活动,实际就意味着缺失、消亡、终结和虚无,主体性问题成为某种普遍原则,被人们述说、评价和追问着,主体需要得到合理化的解释。“‘主体’的主要含义就是‘承担者’,即能把人们希冀向往的众多美好存在聚集、承担和支撑起来的根基之所在”[1]。人既是思想的主体,也是行动的主体,是确立自我、规范秩序和证明存在的最后根据,“主体”所拥有的责任、行使的权利和承担的职能,就是在存在者的主观能动性方面,来显示自身的存在价值、道德期许和根本诉求,人的主体性(Subjectivity)才能彰显出来。

1.2 主体与客体

主体不是独立存在的概念,而是以客体作为对象性的存在,主体才能称其为主体。主体是相对于客体而言的,是相互对应的一组哲学范畴,以对方存在作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并在双方对立关系中获得自身的规定性和确定性。当我们谈论主体时,其间就已经隐含着一个自明的基础,即:主体与客体不是同一物,而是互相独立存在的实体。在物质作用中,主动推动者是主体,而被动接受者是客体,由于事物间的相互作用,主动与受动之间经常发生转换,即:主体与客体是相互的,事物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因此,必须依据特定的情境和关系,才能确定谁是主体,谁是客体,主客体蕴藏在发生作用的存在物之中。某一事物,“当他是能动的、主动的作用者时,他对于被作用者来说就是主体;而当他是受动的、被动的被作用者时,他对于作用者来说就是客体”[2]。对于相互作用的事物来说,从认识的观察角度,无论是主客体都是认识的对象,这种对象不仅是思维的对象、作用的对象,也是实践的对象。

1.3 人的主体性

对于人的认识来说,人的实践是指向客体的,人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的存在。人以自身为主体,并将整个世界作为对象,从而构成主动与被动、观察与分辨、认识与行动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使人的实践性成为能动的经验部分。当人自主的将主体与客体分开,其实意味着人将狭义的动物性,提升为有意识的“人”,人进入文化状态,社会步入文明的历程。人自我意识的出现,自然引发对象意识的产生,实践的主客体关系,顿时引申出认识的主客体关系,认识与实践成为主客体关系的不同侧面。人将自身设定为主体,在活动的实践关系中,认识并改造客体,并使人的本质力量发挥出最大地效用。主体性成为人类自身标榜的特性,在能动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之中,体现出类主体的存在价值。

1.4 体育主体性

体育主体,是指参与体育活动的人。体育主体性,是指参与体育活动中人的属性或特性,对于体育的认识总是从主体开始的,各种体育现象、经验和内涵的分析,也是基于主体认识之上的探索和求知。人不仅具有动物性的身体,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普罗泰戈拉[3]讲:“人是万物的尺度”。可是,什么是“人的尺度”,又该如何认识和丈量,却给人留下了一道难题。人在探索自然的过程中,需要积极主动的行动,通过行为的力量来验证世界、感知世界和认识世界,身体行为成为探索自然的工具。“人对自身行为的感受能力,对自身行为表示疑问的能力,把自身行为看作是一个难题而不是单纯由最小的、不变的和最终的事实组成的结构的能力,这就是做人的根本性质”[4]。做人,就是用实际行为的方式来反映事件,来获取对事物的认知,来应对生存境况的挑战。人该如何生存并与世界发生着意义联系,通过行为的语言,表现出流动的生命体的本原特征,于是,体育主体性成为生命活动的涌现而被创造出来。

2 权责之分:体育主体性的内在品质

2.1 体育的主体权利

体育主体性的探究,表明了人要成为世界的根基,就必须对活生生的人加以考察,才能获得主体能动性的权利范围。权利是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黑格尔[5]认为:“人格一般包含着权利能力,……任何一种权利都只能属于人”。权利是对人的一种给予,将人作为自在自为的主体去认识,让人享有充分的人格自由。当人来到这个世界,就已经获得某种权利,以自然人的属性去认识世界,确立在自然中的位置,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马克思[6]谈到:“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权利首先是在自然中获取,并在与自然的关系中,逐步确立起人主体性的主动地位,人的权利在自然中得到张扬,才能发挥出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适应社会历史的发展要求。

体育是人类进化的文化结果,体育权利是对人的本质规定。人人都有参与体育运动的权利,这是自然赋予人的神圣能力。对于人类来说,体育权利不仅是动物性的,而且是社会性和文化性的主动因素,人学会感知、运用和实践体育,才是一个完整人在生命过程中所必须的经历。体育是人主体性的张扬和确立,体育权利是人与生俱来的人格特质。对个体而言,体育是身体健康的需要,是完美人生的体现;对群体而言,体育是人类的义务,是种群延续的必要努力;对社会而言,体育是文化的推广,是精神凝聚的主动形式;对国家而言,体育是防卫的肉体盾牌,是民族保种图强的直接体现。人对体育的享有,是权利所赋予的能力保障,让身体在任何状态下都保持对体育的理性审慎。

体育是依据人的生命而存在的保种机制,是对身体的塑型、躯体的塑造和肉体的塑炼,是主体权利必须始终警醒自身维权的历史补救,让体育时刻伴随人生命的左右。儿童的体育权利,为身体发育而体育;青年的体育权利,为身体健美而体育;中年的体育权利,为身体锻炼而体育;老年的体育权利,为身体延寿而体育。体育保持对人身体的维护,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仰,是种群生存的责任。人对体育权利的觉醒,是主体理性辨识自身的结果,是生命中不可缺失的实践行为,是对人自然属性的本质规定和意义描绘。在历史的思维谱系中,人对体育权利的享有,其实代表着一种身份的象征,是在摆脱了生产劳动、物质需要和生活危机的一种高级享受。在当今社会中,体育仍然具有普世价值,能量发泄、冲动释放、竞技欣赏、健身休闲、愉悦体验,都是人自觉自愿的生命权利。在文明进程中,人生命的活跃和动力需要永动机,因此,体育的主体权利需要得到重视、认可和张扬。

2.2 体育的主体责任

对主体的思索,是人能动性的理性探究,作为世界的一种存在方式,主体是一种行动、能力和状态的呈现,并具有把握整个世界的义务和责任。作为义务,主体需要进行价值付出;作为责任,主体需要明确分内之事,主体想要获得完满,就必须具有责任意识。作为人类自身来说,种群的存活是主体责任的本质规定,人该如何保存肉体的自然状态,其实是人类面对文明生活的重大课题。马克思[7]谈到:“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正是基于此观点,人才能称其为类存在物,人的生命活动才具有进取、创造和超越的力量,人的类本质才能彰显出普遍特性来。

从任何意义上说,体育都是人的类本质的生命活动,是满足身体强力,维持身体勇力,激发身体活力的唯一手段,是抵御退化、防止异化、抗阻同化、保持进化的重要实践方式。人类从远古走来,体育如影随形,相伴人类左右,始终为保持身体的野性和活力而努力,这也成为体育的最高使命和责任。在现今的文明社会中,体育的责任就是:对于生命的保护和拯救,这是由人身体的动物属性所决定的。人需要精彩和有尊严的活着,就必须利用体育来锻造身体,保持血液的流畅、肌肉的力量、关节的灵敏、骨骼的强健、韧带的弹性和肉体的活力,以对抗文明疾病的侵袭。社会文明是需要延续下去的,这是人类对于自然改造的成果,也是人类智慧、意志和能力的体现,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属性。可是,文明成果所带来的便利,却都使人的身体逐步趋向静态的生活,体力付出视同野蛮,文明与静态划出等号,体育成为对抗身体静态的唯一解药。

体育是文明发展在生产劳动、战争军事、宗教祭祀、生活习俗和休闲娱乐中,逐渐收拢、演化、改造和发展而形成的文化形式,是人类文明史的见证者和亲历者。“体育是人类创造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身体锻炼的制度,是延缓人类退化的唯一手段。体育能保持人类的野性,呼唤勇气和力量,使身体回归本能的运动”[8]。体育使身体走向健康、强壮和活跃,远离病态、虚弱和无力,让生命走向积极进取的轨道,是生命自我证明的活力展现。让身体远离静态,回归动物本性,就是体育的历史责任。体育为生命而努力,是生命存在的重要形式之一。体育不是简单的身体活动,而是人类自创的保持种群活力的文化机制,是对人动物性的尊重和防御,维护着人与自然本性间的联系。在文明社会中,人类本能的意识到身体退化的存在,于是,创造体育来对抗这种退化,使体育成为身体回归动物本性的历史努力、生命自救和种群保护,体育让生命维持本能和活力。作为人自然能力的体现,体育是延缓身体退化、留存身体强健、拯救身体野性的实践诠释、哲学呐喊和意义再现,是人类赋予体育的主体责任。

3 矛盾之维:体育主体性的对立统一

人性在建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陷入到主、客体的双向矛盾结构之中,人既可能是主体,也可能瞬间转换成客体,主客体之间的关系随时发生着变化。“人类无一例外都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万事万物都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人类也不例外”[9]。

3.1 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结合

在体育中,自然性指向动物性身体,社会性标记文化性符号,是体育在人的生存发展中的双向矛盾的对立统一。自然性和社会性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都是人在生存发展中的必然要求,使人性获得知识与经验、理想与现实、责任与权利、道德与情感、行为与实践的全面培育,人性随着人类文明而丰富和发展。“人如果没有坚强的生物属性,永远不能建造出人性;如果缺少社会属性,也永远不能变成具有人性的生物”[10]。人是自然与社会的综合产物,是回归自然的本原和创建社会的理想,所共同作用的生命存在体。体育是人的自然与社会间的结合部,既要保持生命自然的野性,又要营造社会文化的繁荣,体育深藏于人性活力的生成机制之中,参与着人社会角色的互换与变化。在人性的整体建构中,体育需要自然性与社会性之间的协调一致,从而保证生命行为的活力、勇气和生机,以实现人对生命意义的内在超越。体育让生命的自我存在,徘徊于自然与社会之间,充分发挥两者性能中的优越性,使自然生命获得运动享受,让社会情感建立文化秩序,以实现人类自身的永续发展,抛开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使人获得完整的意义呈现。体育是人性自然与社会双向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化力量,帮助人类寻回自我、建立自信、懂得自省、做到自律、成为自己,是人的行为准则和实践规范,是人类共同体的命运选择。自然性的身体和社会性的群体,让体育获得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的文化空间,体育实现着主体生命的张扬和确证。在体育的主体存在中,自然性是人的本质基础,社会性是人的后天养成,两者共同作用以达到生命的完善,使主体成为自立自知且全面发展的自由人。

3.2 个体性与群体性的交互

体育是人类行为的文化集合,其中既有个体性的存在价值,又有群体性的生存原则,是度量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命力的行为尺度。个体性预示着人类英雄、豪杰和领袖的到来,群体性规划着人类行动的路径、方向和原则,个体性希望标新立异成为焦点,群体性恪守行为准则稳重老成,两者都是改变人类运行轨迹的力量,是人际存在中的两个方面。个体是群体结构中的剪影,群体是个体行动中的承诺,都是人性活力的动力源泉。在社会结构中,“人收回他的社会力量,组成一个团体,在这个团体中,人的社会情感不是某种附属于他的个人存在的东西,人的个人存在和社会存在是同一的”[11]。人的个体性和群体性总是趋同于同一目标,以实现人生存的永续发展。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群体和自然个体之间的鸿沟是可以弥合的,而体育恰好就成为了某种粘合剂,来维持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体育是释放人性的舞台,让个体得到价值确认,使群体获得行动指引,共同制造出生命本能的文化元素,让身体运动成为时尚、潮流和时代主旋律。在体育竞技场中,个体与他者竞争,群体与自然较量,共同建立体育存在的规则与秩序,完善人类赋予体育的历史使命,让生命获得真正的价值回归。在体育中,个体性与群体性凸显出人性存在的行为张力,个体的存在、群体的生存,都是生命赋予人性的生活脸谱、自然禀赋和内在特征,是人主体性存在意义的生命象征。

3.3 内在性与外在性的彰显

体育是人生命的一种活动方式,内在性的自我指向存在本质,外在性的超越通向实践原则,是人生命中的两种不同境界,却又统一于体育实践之中,体育成为人性构建的基石之一。内在性强调思维、精神和观念的同一性;外在性重视实践、行为和运动的统一性,是人生命活动的价值两极,共同为人类的生存、自由与发展服务。在思维领域,“‘外在的’世界是对人的认识而言,‘内在的’世界是对人的心理的、主观的、精神的生活而言,它们成为哲学思想特别关注的领域”[12]。世界本身就是同一的,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必须发生观念性的转变,以契合生命总体价值的一致性。在实践领域,体育内在于价值呈现,外在于自我超越,内在性和外在性在生命原则中统一,成为理解人生命形式的重要尺度。就如同黑格尔[13]所认为:“自由虽然是一个内在的观念,它所用的手段却是外在的和现象的,它们在历史上直接呈现在我们的眼前”。内在观念的自由,需要外在手段去实现,从而达到整体自由的理想境界,这是人类的最高目标,并因此而奋斗。体育就是通过外在手段的自由,来实现内在观念的自由,让生命体验自由的存在价值。体育来回穿梭于人生命本性的内在性和外在性之间,就是希望调和内在性与外在性分离的状态,让行为主体统一于人自由发展的总体性之中,使人获得独立且完善的人格。体育内在性获得精神观念的支持,体育外在性追求自我超越的目标,使自在自为的人统一于生存实践的发展逻辑中,让体育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人生。内在性的原则,外在性的实践,都是体育所具有的品质,因此,体育在人生命维系中具有独一无二的存在价值,体育是生命主体能动的行为结晶。

3.4 能动性与受动性的对立

体育是人主体活动的存在状态,受动性是客体作用于主体的活动,能动性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的活动,是主体感受世界的两个方面。主体需要同时感受能动性和受动性带来的影响,将其作为认识世界的矛盾对立体,并重新检视自己生活的路径和方向。“任何动物在推动外物运动的时候,都会有一种尽力或努力的感觉,而每种动物在受到一个运动中的外物击打之后,也会有一种感觉或感受”[14]。这就是最初能动性和受动性的影响力,能动性是主动的,受动性是被动的,共同作用于生命发展的各个时刻。人希望依据能动性超越自然,但同时又会受到自然的制约,人就处在能动和受动间两极徘徊。“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15]。人必须表现自身生命力的活跃,在现实、感性的对象中寻找自我,才能发挥能动的自然存在物的主体特征。体育是生命力、自然力的展现,是肉体的、感性的能动行为,是主体能动激情的体现,是将受动性转变为能动性的有效途径。体育作为人的感性本能,在自然的受动中激发了超越自我、追求卓越、建立秩序、实现自由的愿望,人才在体育中寻找到主体的能动性,才能实现对社会生活的改造和创建。在体育中,主体不仅体会了受动的自然本性,而且全面发挥了能动的实践特性,使“人类社会本质是实践的”观点,获得更为充分的有力证明。被动的接受,能动的自觉,体育在锐意进取中实现着人生命本性活力的持续完善。

3.5 竞争性和协作性的统一

在体育活动中,竞争性是本性原则,协作性是社会规范,是人类个性品质和群体精神的不同体现。竞争与协作也是人性中的不同侧面,共同反映出人存活于社会中的不同角色、状态和要求,是生命自觉的能动反映。马克思在论述:绝对精神的瓦解过程中,谈到:“竞争变成了激烈的斗争,而这个斗争现在却被吹嘘和构想成一种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变革,一种产生了十分重大的结果和成就的因素”[16]。竞争是思想创建的要素,社会交往的产物,和行为动力的本身,是生命自我的存在元素。竞争可以是思想领域的激烈碰撞,也可以是社会领域的残酷争夺,协作不仅是思维意识的调控状态,而且是人类文明的基础构件,两者都体现在社会生活之中。竞争性在于进取,协作性在于交融。体育竞争性源自人本性的争斗,体育协作性始于群体的互利,都是完满人性的不同表现形式。在个体竞技中,奔跑、跳跃、拳击、散手、投掷和游泳,身体能力的素质和水平成为竞争的核心要素,也是体育魅力的实践载体。在群体较量中,竞赛制胜的关键环节,更多从传接的顺畅、默契的配合、动作的呼应、整一的行动和技术的柔美中进行评判,体育更像是一场生命表演。体育竞争性是核心目的,而体育协作性更像是过程手段,最终都有滑向竞争性的可能。在体育活动中,休闲的协作与竞赛的竞争,教育的协作与游戏的竞争,健身的协作与表演的竞争,都是时刻存在于体育本身,也是体育能够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领域的重要原因。体育中的竞争性表现出生命的活力,体育中的协作性传递着社会的张力,都是通向生命自由的存在途径,也是体育无限吸引力的体现。竞争性的体育是感性的生命活动,协作性的体育是理性的社会文明。

3.6 暴力性与规则性的助力

在体育中,生命的暴力和文明的规则,一个释放,一个蕴含;一个外向,一个内敛;一个冲动,一个克制;一个具有生命的本原特质,一个蕴含文明的超越理想,是体育对于生存境况的不同诠释。体育暴力,是对生命暴力的化解,能将暴力局限在自身的运行体系之中,使暴力疏解在生命竞争中得到完结。体育规则,是文明秩序的缩影,体育所培养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意志品质、价值原则,最终能够放大到社会生活中,是社会秩序的演练场。在人类社会文明中,“滋生暴力的艺术依靠某些本能,同时利用这些本能去挤掉思考的自由和冷静推理的可能性”[17]。暴力被当成是一种新秩序的体现,它的目的在于摧毁而非重建,暴力具有一种吸引力,成为群体身份的象征。“在暴力的族群冲突中,可能是愚蠢的、疯狂的或者是出于道德、超理性的考虑的群体认同在起作用”[18]。个体对群体的强烈认同感,使得个体行为追随着群体意志,人表现出一种暴力趋向,希望能够在群体中脱颖而出。这时的暴力是具有攻击性的,一旦让其随意进入社会将会导致破坏和衰败,因此,规则的约束势在必行。让社会暴力进入到体育空间,变成为一种平和的暴力,对社会生活几乎没有伤害,反倒是具有进步的作用,这是人类文明的自救行动,也是体育所产生的巨大贡献。体育暴力一旦进入到体育规则的场域中,是不具备社会伤害的任何威力,暴力意志被规则红线所制约和化解,主体必须遵守规则才能获得胜利。于是,在获胜意志的驱使下,主体必须在体育规则所允许的范围内行动,一旦越界将被规则淘汰,规则让暴力只能局限在自身的范围内,暴力被转换成获胜的动力。在体育活动中,暴力倾向会被压抑和克制,规则精神会被提倡和遵守,暴力让规则涌现价值,规则使暴力显露和善,体育承载着社会文明的制度约定,使生命意志得到宣扬。

4 意义之思:体育存在的生命强力

对于主体意义的把握,是哲学思考中的一个重大课题。人对于终极存在的拷问,成为哲学思辨的基础,探索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对于存在以及存在者来说都是永恒的话题,两千多年的西方哲学史就反复对这一问题进行着回答。“对于从这个世界上所观察到的每一件事,我们都希望知道其意义所在”[19],这是人本性的一种特质。从“人是谁?”过渡到“人怎么样?”“人如何存在?”“人何以可能?”,人从既定的实存转换到生成的主体,人对自身的审慎考察变成为追求意义的向度。葛兰西说:“我们是什么,我们能变成什么;我们是否是……我们的生活和我们命运的锻造者”[20]。人的存在与体育的关系,是科学阐明体育经验的一种方式,是人作为存在者对自己本质的一种探明。在此路向中,体育必定是一种证明自我存在的方式,因为,人的行为与能力正是在追求人生意义的过程中体现出来,正是体育赋予这种意义于合理性的解释。

在寻找体育意义的过程中,我们时常会以“体育是什么?”作为开场词,这通常是从哲学的高度来认识“体育本身”。体育本质于人身体的实践行为,是从身体经验出发追索体育的存在,体育之意义也从此处生发,成为构建体育学的理论基石。体育在当今哲学“认识论转向”中,也从体育本质和本原,过渡到体育经验与现象,主体如何认识、感受和参与体育成为问题的焦点。在现实生活中,体育活动被认为是人的本质活动,是本原性的存在方式,是以身体实践为目的的生命活力表现。生存论意义上的体育,还将体育活动与整个人的存在方式联系起来,体育成为考察人终极关怀的生命行为,具有“形而上”的哲学意义。体育意义虽然在哲学史中被边缘化,但是,我们还是能够从众多哲学思想中寻找到线索,如赫拉克利特“火的自我游戏”、柏拉图“教育理念”、亚里士多德“伦理品质”、卢梭“人类不平等”、康德“判断力批判”、黑格尔“主体自由”、席勒“活的形象”、叔本华“生存意志”、尼采“权力意志”、弗洛伊德“原欲升华”、柏格森“生命绵延”、马克思“异化劳动”等,哲学中的体育情结总是耐人寻味,体育意义也隐含在哲学思想的只言片语中。

体育是一种感性经验的实践行为,存在于人感性认识活动之内,可是,体育意义却是思想的总结,是理性思维需要关照的对象。体育意义想要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就必须进入到“真、善、美”的认识尺度之中,重新审视体育意义的本质内涵。对于体育理念也不能孤立看待,需要从体育价值、目的、需求、态度、志趣、情感等方面进行综合审视,以建立体育理论的完整体系,从而揭示出体育存在的意义追求。体育到底在认识、意志和情感的哪一个领域之中呢?似乎在又不在、有又没有、是又不是,体育总是游离或徘徊于人们思想认识的边缘,成为思想拷问和辨识的哪个他者。体育的功效,可以强筋骨(力)、增知识(真)、调情感(美)、强意志(善),是人生命活动的重要手段。在此意义中,体育不仅进入了真、善、美的哲思范畴中,还提出以“力”为主导的思维方式,为体育意义的求索指明了路向。“在超越生命自我活动的意义上,体育还存在另一种境界,这就是‘力’”[21]。力以生命实存的方式,进入到人与体育的存在关系中,成为生命力的内在结构。“生命是一个实体从一个内在原则出发来规定自己行为的能力”[22]。体育就是生命力从原初状态走向意义本身的最好证明。

尼采曾经谈到生命的强力意志,体育中充分映显出这种主人道德的权力欲望。生命自然在体育行为的力的呈现中,实现着身体能力的改变。体育乃是生命力充盈的行为,体育使得身体能力从静态到动态,从病弱到强健,从消极到积极,生命力在体育中逐渐感受野性的自然、实践生活的必需、获得意义的自由。体育行为让身体具备魅力、动力、勇力和能力,力量在消耗中增长,力气在释放中汇集,生命本原冲动通过力在体育中展示。力不仅内生于生命本原之中,而且外化于生命活动之境,是生命力的形式反映,成为体育意义的理论诠释。“在求真的知识中,力与真是认识体育的知识基础;在向善的意志中,力与善是实践体育的道德要求;在审美的情感中,力与美是升华体育的情感象征”[23]。在生命旅途中,体育与力发生着意义联系,体育的实践价值、行为途径、知性原则、情感态度和意义空间,都在与力的哲学关系中得到理论彰显,力是体育实践理性的认识基础。

5 结语

人在与世界的关系中,表现出人本质活动的生命创造性,人以自身的活动改造着这个世界。体育活动是人特有的活动方式,是一种体现人本质的存在行为,是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总结的行为经验。这一体育经验实际与人的生存、发展密切联系,也是人获得独立、自由的重要条件和途径。体育活动是人生命活动的一种存在形式,是主体希望获得完善的自在自为的实践活动。主体希望通向自由,体育成为实践途径。生命主体在体育中创建生活的空间、编织意义的网联、形成互动的结构,生命活跃的永动机制在体育中建立起来。人主体存在的确认,体育具有完整的话语权,是对存在实体的验明、存在状态的首肯、存在空间的给予和存在意义的诠释,体育主体性获得思维的形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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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意]葛兰西.实践哲学[M].徐崇温,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35.

[21] 刘欣然,王家磊.体育本质行为论[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4,38(4):7-12.

[22] [德]康德.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M].邓晓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153.

[23] 刘欣然.生命行为的存在——体育哲学、历史与文化的线索[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4:25.

Unity of Opposites:Interpretation of Meaning and Contradiction of Sports Subjectivity

LIU Xinran,WANG Yuan,XIA Yuanmin

Based on a review of relevant literature,the present paper examines the unity of opposites in sports subjectivity and the philosoph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sports and the existence of human as the subject according to the dialectical thinking of Marxist practical materialism.In the inner quality of sports,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sports subject are the value of human life,which derives from human's natural ability.The practice and meaning of sport is to slow down the physical degradation,to keep physical health,and to save the body of the practice of the wild.The unity of opposites is showed completely in sports,and in sports subjectivity,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nature and society,nature and society,individuality and mass,internal and external,activity and passivity,competition and cooperation,violence and rule may appear at any time.Sports enable life to survive as a"complete person",and the nature of human is confirmed through exercises.Sport is the practical form of human freedom and all-round development.

Subjectivity;Sports;Human;Contradiction;Dialectics;Significance

G80-051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1001-9154(2016)05-0040-07

G80-051

A

1001-9154(2016)05-0040-07

10.15942/j.jcsu.2016.05.007

(编辑 任丹)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体育与人的主体存在和全面发展研究”(13CTY001);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残疾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研究”(14CTY020)。

刘欣然,副教授,在读博士生,研究方向:体育哲学、历史与文化,E-mail:liuxinran@jxnu.edu.cn。

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 of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Jiangxi Nanchang 330022

2016-03-30

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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