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税“来袭”:取之于烟 用之于烟
2016-11-27李炜光
小康 2016年30期
关键词:烟草
文|李炜光
重税“来袭”:取之于烟 用之于烟
文|李炜光
世界各国对烟草这一特殊行业普遍实行重税政策,实践证明,以税控烟基本上是成功的,应将从这个方面得来的财政收入专款用于公共卫生、控烟宣传和戒除烟瘾等方面,使其专门服务于控烟的政策目标
中国人爱吸烟是出了名的,烟叶产量和消费总量在世界上首屈一指。烟草最早出现,是在中美洲的祭祀仪式上。阿兹特克人在焚香仪式上点燃干草叶,吸入燃烧产生的烟气。或许当时使用的草叶碰巧是某种上好的烟草,人们慢慢离不开这类烟熏火燎,用玉米苞叶包裹烟叶的“卷烟”和可以含在嘴里吞云吐雾的烟斗、烟袋都随之出现了。
烟草是从16世纪初传播到欧洲的,先是西班牙、葡萄牙,然后是法国、英国。进入东方,则是西班牙人穿越太平洋,于1575年前后将烟草带到吕宋国(菲律宾),之后又传播到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最北端的约克角半岛,1814年前后传到新西兰。
烟草传入中国并不早,大致在明万历年间,进入路线有菲律宾、南洋、朝鲜、俄罗斯等说法。也有人认为烟草起源于中国,如赵翼在《陔馀丛考》中云:“唐诗云,相思若烟草,似唐时已有服之者。”但据国外学者考证,中国文献记载的“烟”,都不是烟草属植物。
烟草在中国,虽然各朝均有禁控政策,但作为一种新的嗜好品依然在民间普及开来,常使官府的禁烟令变成一纸空文。烟草种植最初只在福建、广东一带,自乾隆时代起,种植面积逐步扩大到更多省份,对农村经济产生了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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