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书”中的“真”与“善”
2016-11-27刘宗超
人民论坛 2016年36期
刘宗超
“丑书”中的“真”与“善”
刘宗超
关于什么是“丑书”,其实并没有客观一致的解释。在艺术感受上,“美”与“丑”的对象并不是那么确定,尤其是对于在书写汉字符号基础上形成的书法艺术,由于符号本身的抽象性和约定俗成性,使得人们对“丑书”的界定更为复杂。一般评论范畴的“丑书”,往往不是美学范畴中的“丑”,而是指外观形式上的不和谐、不对称、不统一等。其中,有的是“以丑为美”,有的则是真正的“丑”(伪艺术)。
艺术创变上的求新、求怪、求独特、求视觉冲击力等现象,并不必然成为“丑书”;至于“错字连篇”,也不必然成为“丑书”;“江湖杂耍”往往是“俗书”,也不必然是“丑书”。“丑书”并不是书坛近年来才有的现象,自有汉字书写以来,“丑书”便存在。概有不由自主的“丑书”,有出于“创作”目的故意而为的“丑书”。书法史上的穷乡儿女造像、敦煌经卷、题壁记事中的生拙书写,在当时是属于想写好而写不好的“丑书”,但由于其书写的纯真感和历史感,在后世书法家眼中却成了被取法和追摹的对象。至于改革开放三十余年以来展厅书法的创变故意以丑拙、不和谐为追求等现象,其中那些不“真”、不“善”的,才是故意而为的“丑书”。
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的主体意识开始觉醒并不断得以张扬,思想文化日趋活跃,艺术风格日益多元,艺术思潮不断涌现。在传统创作方式之外,还有三种创作潮流存在:一是通过丑拙书风张扬个性和彰显时代风尚,这是和典雅美观的书写风格迥然不同的创作取向,这一书法创作群体不断壮大,在1990年代全国“中青展”中成为冲出的“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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