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纪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11-27
支部建设 2016年21期
关键词:资金
晋中市纪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榆社县社城镇西河村村代会主席宋海明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1年,宋海明在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采取虚假购买其兄房屋的方式,通过验收,骗取危房补助款11000元。2016年4月,经榆社县社城镇纪委研究并报社城镇党委批准,给予宋海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1000元违纪所得没收上缴财政。
2. 祁县城赵镇朴村原党支部书记范五刚发放救灾款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范五刚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期间,在分配救灾款过程中优亲厚友,为其近亲属发放救灾款1.28万元;2013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用救灾款发放杂工工资1.19万元;另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6年3月,经祁县城赵镇朴村党支部大会研究并报城赵镇党委批准,给予范五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 榆社县东湾村村委主任郝跃红套取危房改造款项等问题。2014年8月,郝跃红在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情况下,自行申报了危房改造新建项目,并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的情况下,将自己和其他申请户确定为危房改造户,向有关部门申报通过。2015年5月,郝跃红领取了县财政拨付的危房改造资金16500元。另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6年3月,经榆社县北寨乡纪委研究并报北寨乡党委批准,给予郝跃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危房改造资金16500元。
4. 昔阳县大瓦邱村原村委会主任郭海青挪用专项扶贫款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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