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马克思“三种社会形态理论”
2016-11-26焦晓炜
决策与信息 2016年24期
焦晓炜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 300384
浅谈马克思“三种社会形态理论”
焦晓炜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 300384
对社会形态的认知与是否坚持唯物史观有紧密联系,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提出以来,在学界引起各种争论。本文试图从每一种社会形态所对应的社会特征来详细阐释马克思三种社会形态理论的基本内涵及内在逻辑演进。
社会形态;依赖关系;经济形态
对于马克思三种社会形态理论提出的脉络,目前许多学者认为,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提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未发生异化的阶段、异化阶段、异化被扬弃的阶段是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雏形;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理解为“自然形成的社会——文明创造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演进过程是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发展阶段;理论的明确提出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马克思的这段话论述了三大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并揭示了三大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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