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法院系统档案信息化改革的思考
2016-11-26荣成市档案馆李向红
办公室业务 2016年18期
文/荣成市档案馆 李向红
谈法院系统档案信息化改革的思考
文/荣成市档案馆 李向红
新时期对法院档案管理有了新的要求,要改变传统思想束缚,树立档案管理改革意识,要切实加大投入,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化建设,要依法制定标准,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化。
法院档案;信息化改革;思考
法院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是其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技进步,信息化无疑给法院档案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利用信息技术传播速度快、存储量大、查询快捷和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完善档案管理改革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的管理思想、技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为法院的审执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一、传统档案管理存在不足之处
(一)传统档案管理方式较为封闭单一。传统的档案记录方式较为单一,各级法院形成较为封闭的本院诉讼档案管理空间。以各级法院管理本院自身形成的诉讼档案并不能够满足多人查阅,卷宗使用环节效率不高。借阅环节上安全无法充分保障无疏漏,对于信息的完整性及客观性无法做到全程监控,这一定程度上导致案件的跨区域办理障碍。
(二)传统档案数量与管理空间不协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治进程的不断加深,法院案件受理数量不断增加,档案管理的空间日趋紧张。很多单位在档案室的建立上缺乏前瞻性,档案管理没有形成足够的空间储存。另一方面,对于纸质的档案保存也缺乏相应有效的措施,难以避免出现磨损现象,制约了档案的长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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