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旗民族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2016-11-25准格尔旗委统战部吴志国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6年2期
◇ 文/准格尔旗委统战部 吴志国
准格尔旗位于内蒙古西南部、鄂尔多斯市东部,黄河沿北、东、南流经197公里,隔河与山西、陕西毗邻。全旗总面积7692平方公里,辖9个苏木乡镇、4个街道、2个工业园区。户籍人口31.47万,常住人口36.9万。居住着蒙、汉、回、满、藏等1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12万,其中蒙古族2.9万人。2012年,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荣誉称号。
一、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准格尔旗坚持把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立足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坚定不移走依托煤、延伸煤、超越煤的发展路子,全力打造现代化煤炭生产输出、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陶瓷生产、沿黄现代农牧业示范、特色文化旅游“六大产业基地”,初步形成了资源型地区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在经济实力迅速增强的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方针,切实加大了对少数民族资金项目的扶持力度。旗财政每年按不低于一般性预算支出的0.3%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少数民族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农牧民和下岗人员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科技适用项目的推广应用、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需要。近五年来,旗财政累计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达9000万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更加殷实。
(二)优先发展民族事业,巩固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