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商业与帝制体系关系论纲
2016-11-14赵轶峰
古代文明 2016年4期
提 要:明清时期商业总体趋于发达,构成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内容和社会体制的重要基础,其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皆为社会体制与文化所承认。帝制体系在明清商业发展中逐渐调适,由一定程度的限制,转为放任,甚至鼓励,直到实现与商业繁荣之间相互需求、支撑的结构,国家参与商业的程度也趋于加深。帝制体系与商业繁荣间的基本契合,提供了明清商业一定程度发展的条件,扩展了国家财政收入来源,也强化了帝制体制的经济基础。明清商人也在这种环境中与帝制体系交融,呈现为绅、商、地主三位一体的精英人群,构成社会支配阶层演变的一个侧面。此种契合关系的另一面,是商业较大幅度地被纳入帝制体系控制范围,市场经济难以充分自由地演变,商人也在此环境中异化为帝制体系的社会基础。明清商业与帝制体制契合发展的复杂局面,与一般所说的早期资本主义在经济上虽有若干相似处,但总体上并未进入同一社会演变轨道。
关键词:明清;商业;帝制体系;帝制农商社会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16.04.007
明中叶以后,商业呈现繁荣发展态势,相关研究颇为可观。同一时期,帝制权力体系虽然经历王朝统治更迭,但基本统治功能长久持续,在康雍乾时期出现“盛世”,其间皇权统治与官僚政治基本架构甚至出现强化局面,此点大致为学界公认。设若前述两点各自构成基本事实,二者之间关系,即明清时代——这里主要指明初至鸦片战争之前时期——的商业与帝制国家体系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必须深入考察但却未经透彻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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