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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旅游古镇的民俗变迁

2016-11-10梁音

现代交际 2016年18期

梁音

[摘要]民俗是在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世代传承的文化事象,这些文化事象在传承中不断发生变迁是民俗本身的固有特征。旅游开发虽然广泛而深入地影响了古镇的民俗传承,但却不是其民俗变迁的唯一原因。旅游开发引发古镇民俗变迁的主要介质为旅游规划和旅游经营。

[关键词]旅游古镇 古镇民俗 民俗变迁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8-0055-02

民俗变迁一直以来都为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所关注,近20年来,随着古镇旅游的迅速兴起,因旅游而引发的古镇民俗变迁成为学术关注的一个新焦点。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目前主要以古镇旅游与民俗变迁二者关系为切入口,着重探讨古镇民俗如何转化为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兴起后古镇民俗的各种变化,以及民俗保护与旅游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综合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大多数学者都认为颇具古风古韵的民风民俗是古镇旅游的重要资源,是旅游开发的重要对象;同时,学者们亦从民俗的本真性、商品化、旅游开发的雷同性、表演理论、民俗保护、变迁动因等角度结合个案对旅游古镇的民俗变迁给予了详细考察。毫无疑问,这些研究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多种视角。本题以黄龙溪古镇为调研对象,尝试通过考察其在旅游开发中的民俗变迁情况,对旅游与民俗变迁的关系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古镇概况

黄龙溪镇位于四川盆地西南,成都市南端,距成都市区42公里。黄龙溪镇北靠牧马山、东临府河。这里既是一个依山傍水、环境清幽、风貌古朴、文化底蕴深厚的川西乡土古镇,又曾经是府河黄金水道上的重要水运码头,也是岷江中游至今保存比较完整的临江小镇。黄龙溪还是中国民间艺术(火龙)之乡、中国环境优美小城镇、影视拍摄基地、国家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国家级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四川省首批历史文化名镇、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成都市重点旅游镇。

二、古镇旅游开发历程简介

黄龙溪作为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川西古镇,由于古场镇风貌保持较为完整,吸引了不少电影制片厂和电视台来此拍摄外景。电影《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电视剧《朱德的童年》《海灯法师》《借妻》,和以巴金名著改编的电视连续剧《家、春、秋》,科教片《绿色的音符》等都在此拍摄外景。90年代建镇后,开始旅游推进工作;2004年8月,黄龙溪镇政府组织编制了《黄龙溪旅游区总体规划》(2006—2020)。2009年3月,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又为黄龙溪设计了《黄龙溪旅游总体规划》。2009年7月,黄龙溪进行闭关打造,现在游客看到的黄龙溪古镇于彼时基本定型。

三、旅游开发后的民俗变迁

经过不断的开发打造,黄龙溪的景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游客数量年年攀升,古镇居民逐渐通过出租店铺、房屋或亲自经营参与旅游接待。伴随这种改变,古镇民俗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来看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随着历史发展和经济发展而发生的自然的流变。主要是指吃穿用行、婚丧嫁娶等方面。这些方面的变化不太明显,而且不是受旅游开发的直接影响,更多是源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属于民俗的自然变迁。其二,适应旅游需要而被旅游开发者加以改造的干预性变迁,本文将重点讨论第二种变迁。

旅游开发引发的民俗的干预性变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因从事旅游接待、售卖旅游商品而引发的生计方式和生活习俗的改变;二是被作为旅游资源进行旅游开发的民俗项目。

作为一个传统商贸重镇,解放后户口政策的推行使得古镇居民彻底成为没有土地的城镇居民,从事务工、商贸等工作一直是古镇人的必然选择。旅游开发后,从事旅游接待、售卖旅游产品等旅游相关活动成为他们新的谋生手段,于是,古镇居民的生活方式必须与旅游接待相统一,生活的时间序列也被旅游的时间序列整合。这主要表现在:原居建筑能改造为家庭旅馆的均改造为家庭旅馆以接待游客住宿;临街建筑能做餐饮的均开作餐馆或茶楼;不能做餐饮的则成为售卖旅游商品的店铺;有能力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自己当老板;没有能力或出租铺面收益更好的则当房东;传统节假日或黄金周正是旅游经营高峰期,传统民俗活动全部退居二线,一切人力物力以旅游经营为主。

民俗项目被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的情况又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物质的古建筑,如明清老街、老庙、老民居;一种是非物质的民俗表演,如龙舞、狮舞。

(一)古建

为适应旅游开发需要,开发者对镇内包括老街、老民居在内的所有古建进行了修葺,并为了整体风貌打造的需要对古镇所有街道和临街房舍进行了包装。这也就意味着古镇中的私房重建也必须在外观上与明清古建的风格保持一致。

(二)龙灯狮舞

龙灯狮舞是黄龙溪过年时的传统民俗活动,黄龙溪曾因此获得中国民间艺术(火龙)之乡称号。旅游开发后,这一传统民俗活动被保留下来,但其舞龙渊源、组织方式、表演时间、表演形式等发生了变化。

现在,黄龙溪成立有龙狮俱乐部,该俱乐部有正式员工26人,分龙队和狮队。俱乐部为注册的法人组织,隶属黄龙溪景区管理局管理。俱乐部实行全天工作(周一至周五)和月薪制,并统一购买社保。俱乐部的工作内容为训练、表演、外出参赛、参加商业演出。俱乐部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补贴、接受捐助、商业演出收入组成。俱乐部有自己固定的训练和表演产地,即黄龙溪民俗演艺中心。俱乐部代表黄龙溪、成都市、四川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多项,获金银铜奖多次。此外,俱乐部在黄龙溪所属各村还联络有40—50热心于舞龙的会员,这些会员平时不参加俱乐部例行训练,但有舞龙经验,他们不领月薪,主要是俱乐部活动太多人手不够时的替补队员,这些替补队员的酬劳以出场费方式发放。

同时,结合传统,黄龙溪于每年的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举办龙狮文化艺术节,节庆期间,在民俗演艺中心进行火龙狮舞表演,观演者购买门票入内观看。至今这个艺术节已经举办了12届。

四、旅游开发与民俗变迁关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