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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草人物

2016-11-09冯伟

福建文学 2016年10期

冯伟

三 舅

1977年的冬天,我和母亲回老家蒲草去奔丧。那一年我九岁。三舅四十七,死了。

米镇离蒲草五十里,那时没车,想去姥姥家一律都是步行。记得那一天刚下完一场大雪,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就和母亲从家里出来了,踩着积雪,行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随着脚踩雪的咯吱声和雪灌进鞋里的冰冷,我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农村日子的艰辛。一路上母亲没话可说,绷着脸,脚步是急促的,也不顾及我的快慢,赶火车似的一个劲儿地往前走。我时不时地要跑上几步,撵上她,问啥时能到。母亲面无表情地回答:“快了,前面就是。”就这样,我和母亲整整走了四个小时。

我的姥姥、姥爷一共生养了十二个孩子,六丫六小儿。大舅李祥春、二舅李民春、三舅李会春、四舅李志春、五舅李和春、老舅李兰春;大姨李秀芸、二姨李秀琴、三姨李秀珍、五姨李秀芬、老姨李秀兰,母亲大排行老九,小排行老四,叫李秀英,也是他们十二个孩子当中唯一一个脱离了农村,嫁到城里的人。

在我众多的舅舅当中,开始给我印象最深的还不是三舅,是我的大舅李祥春。大舅虽是农民,但不务正业,不爱土地,爱赌博,成天鬼一样在村里游荡,白天睡大觉,晚上不着家,在蒲草一带是个有名的赌徒。那个年月,动不动就有人保组找到家里来,弄得全家人都胆战心惊的。自然大舅要比其他几个舅舅有“名气”。我的姥爷、姥姥自然对他也就操了不少的心。可要说生活过日子,几个舅舅加起来也没有大舅家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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