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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发展关系

2016-11-09潘俊杰黄超伦

2016年30期
关键词:协调发展环境保护贸易

潘俊杰+黄超伦

摘 要:贸易与环境保护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我国面临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我国社会对于协调好贸易与环境保护发展之间的关系达成了越来越广泛的共识。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贸易与环境保护发展之间关系的现状以及相互之间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二者之间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使贸易与环境保护发展二者之间协调发展,优化二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贸易;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我国贸易与环境概况

(一)我国贸易对环境三大效应现状

一般来说,贸易对环境可以带来结构效应、规模效应以及技术效应三大影响。从结构效应来看,近期的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在与世界各主要贸易国长期的贸易中,由于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中对环境依赖性较强的初级制成品占比较大,因此贸易的扩大给我国造成了更加大的环境压力,尤其是在美国、日本、德国贸易不断扩大的过程中,我国出现了不断扩大的“环境赤字”。只有进一步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健全企业环保的相关规定,才能扭转这一局面,使“环境赤字”变成“环境盈余”。

从规模效应来看,我国出口规模的持续扩大加重了我国尤其是中东部地区的环境污染程度。由于我国几十年来处于经济发展初级阶段以及我国实行较为宽松的经济政策等原因,贸易的扩大加重了我国的贸易赤字,在产生污染物方面,赤字扩大的行业有纺织品行业、核燃料加工制造行业、矿物产品行业、石油产品行业、炼焦产品行业等,这些行业产品的大规模制造及出口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害,相应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又反过来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情形。

在技术效应方面,随着我国贸易自由化程度加深以及贸易范围的扩大,先进的生产工艺通过进口以及外商投资等方式进入我国,使我国企业生产的环境执行标准得以提升、单位产品生产的污染下降,管理人员的环保理念也得到了强化。

随着我国国际贸易参与度的不断提高,我国也逐渐调整贸易发展规划以适应国际贸易规定的环保要求,我国企业近年来也在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探索减少生产中间流程,降低各环节污染水平的生产工艺。在政府层面也随着贸易的扩大将生产与环境的指标纳入生产考察范围,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流程。另外,贸易的不断交流也促使我国不断调整进出口结构,增加高污染产品的进口比例,降低高污染产品的生产比例,学习外国先进的环保管理理念,不断扩大贸易的技术效应。

(二)我国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从正面影响来看,出口的增加促使外贸企业进一步提高自身产品的环保标准使其满足发达国家更为严苛的要求,企业会加大投入进行生产工艺的改进;政府也会出台更加严苛的环保规定来保证我国的出口产品能够绕过进口国的贸易壁垒,出口的增加带来的外汇收入有利于反向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会促使自身提高对环境水平要求。进口贸易的扩大有助于环保水平更高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流入我国,有助于帮助我国企业降低产品的环保成本。同时,随着进口商品结构的调整,从国外进口生产过程中带来高污染的产品有助于缓解我国的环境压力,缓解我国的“环境赤字”,加大对生产原料和工业初级产品的进口可以降低我国资源的消耗速度。

从负面影响来看,我国目前的出口贸易商品结构中,比较优势较明显的还是一些带来较大污染的工业产品或初级制成品,继续扩大此类产品的出口将会是我国的“三废”排放水平更高。在进口贸易中,一些发达国家将一些带来高污染的生产原料输入我国,在我国进行加工后再回购制成品,这一来一回带来经济利益的背后却是高污染的转嫁。发达国家的资金也会通过贸易的扩大流入我国的一些环保未达标的煤炭生产等废气高排放领域,而我国自身企业也在高利润的诱惑下顶着高风险进行生产,大大加重我国的大气环境压力。我国面临着工业三废排放稳中有升的现状,表1描述了这一情况。

贸易对环境会带来不同的效应,也会给环境带来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我国应通过贸易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增强贸易对环境带来的技术效应,规避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带来的不利因素。同时,通过有效手段促进贸易和环保的协调发展,促进给环境带来正面影响的贸易进出口的发展,调整给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的贸易进出口结构,才能进一步优化我国贸易与环境发展的格局。

二、我国贸易与环境保护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环境保护措施与产业结构不协调

在我国目前的出口产品结构中,没有经过深加工的木材、矿产等初级产品所占的比重虽然有所降低,但长期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使得我国面临很大的资源压力,多年来初级产品的出口价格中并没有把生态成本纳入其中,在初级制成品的生产出口过程中没有严格的环保行业标准,这就造成了对我国环境潜在的巨大损害。从表2可以看到,我国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占出口产品的比重越来越大,工业制成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对能源的消耗又要高于初级产品,并且会带来更多工业三废,而我国目前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并没有跟上产业的变化,在我国资源承担了经济增长的压力以后,工业制成品过度的贸易顺差很可能使我国承担又一轮的污染转移,环保措施的滞后将会带来难以挽回的环境损害。

(二)对外依存度过高,环境保护发展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在我国国际贸易参与度不断加大、对外贸易量持续扩大、国际贸易地位不断上升的同时,也存在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的问题,过高的贸易对外依存度不仅会给经济的发展带来较大的风险,其也给环境保护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例如我国一直以来依靠对名贵中药原料、野生动物制品的无节制生产来出口创汇,而发达国家会源源不断地进口这一类产品,不仅使我国在固化了这一盈利模式,还造成了我国一些不可逆的环境资源的破坏。同样在贸易发展的初期出于出口创汇的需要,我国把大量的炼油行业、冶金行业、纺织行业、印染行业、塑料行业以及带来重污染的钠化合物生产行业、无机酸生产行业的产品销往国外,而把污染留在了国内,许多大型工厂附近的地下水都遭受了污染,有的甚至在方圆十几公里内寸草不生。进口贸易方面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例如目前我国每年进口大量对臭氧层有损害的物质以及化肥和塑料薄膜等,而对其替代品没有加以足够的重视。对氮肥等化肥的大量使用极易造成大面积水体污染,水体的富营养化会进一步引发赤潮等破换生态平衡的问题,硝酸盐对地下水的污染不但会使土地硬化,地表农作物也会受到污染而危害人类健康。

(三)产品废弃物通过贸易流入我国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贸易方式较为粗放,造成一些外国生产废弃物通过进口进入我国。发达国家的废旧塑料、废旧汽车,尤其是废旧电子元件等常常装船混杂在我国进口的产品中,给我过环境带来额外的破坏。废弃电子元件的辐射污染源不易发现且处理难度大,废弃塑料中的有害物质不经处理直接加工成食品包装会对人体神经系统带来伤害。经济危机发生以后,许多大型航运企业借此机会处理废旧船舶,许多破旧的大型船舶进入我国拆船工厂,其中的生物病毒、废弃机油、重金属元素等未经严格处理便排放到滩涂、湿地以及海洋等地,对我国水域的水质以及我国水域内的生物生存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与贸易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有关贸易以及环境的立法上,多是环境法律体系中涉及贸易发展与环境发展相适应的条款,在经济体系立法中对涉及环保的条款极少体现。在我国的贸易法律中,仅有“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这一章提到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问题,相关法律中对每一类产品的生产应该达到的环保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企业污染惩治以及污染预防等缺乏相关具体明确的规定,这给许多高污染生产企业找到了法律的灰色地带,大肆排放处理未达标的工业三废。如何协调贸易法律体系和环保法律体系的相关内容也是我国目前面临的挑战,目前我国对外贸易法律以及环境保护法律配合度很低,相关条款模糊,这不仅不利于贸易与环境相协调,还造成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时相互推诿的现象,降低了我国的贸易效率,环保法律体系中对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未在贸易法律中予以体现,这无形中给我国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带来了阻碍。

此外,对相关行业以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环保标准缺少具体严格的规定,会使得我国的出口产品遇到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时造成企业损失,达不到相关法律要求的产品进入外国市场也会对我国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总的来说,我国目前面临巨大的环境压力,七大水系均遭受不同程度地污染,我国的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的能耗水平是世界水平的2.4倍,废水排量是世界水平的3.9倍,固体废弃物排放更是高达十几倍。各个大中城市空气质量堪忧,许多森林遭受破坏,超过四千种植物和四百种野生物濒临灭绝。贸易带来的环境保护与发展问题需要通过贸易方式与结构的调整来解决,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也应与我国贸易大国的现状相匹配,如何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对于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三、促进我国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发展相协调的建议

(一)优化协调产业结构和进出口贸易

应充分发挥贸易对环境带来的技术效应,提高行业供应链体系每一个环节的环境污染管理,通过吸收先进环保理念、使用对环境危害更小的产品工艺来促进生产结构的调整,进而改变我国目前单位产出污染水平远高于发达国家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受到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纠纷不断增多,我国贸易遭受的“双反”案件位居世界首位,加上我国人口红利消失,贸易成本优势逐渐丧失,我国出口单位产品的污染水平高企,频频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阻碍,面对这一现状,应对自身贸易产业结构做出调整,发展具有较高附加值的贸易产业,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环保生产标准。

应通过优化我国贸易产业结构,降低我国出口中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比重,明确地方大型排污企业的环保标准,促进其进行转型升级。中西部地区要对如何利用其资源优势发展贸易进行合理规划,在资源承载力的合理限度范围内发展深加工,在进行产业布局时把环境保护发展这一因素充分纳入计划当中,把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环境保护发展的目标统一起来才能协调好二者的关系。

(二)通过环境成本内在化,将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

我国贸易一直未把环境成本与生产成本体系结合起来,环境成本的外部性给降低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福利。应建立使环境成本内在化的环境经济核算标准,使产品价格中包含对环境损害的补贴,在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把环境要素充分纳入各行业产品的价格体系。我国出台“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修复”的规定旨在将产品成本内在化,使贸易与环境保护发展通过价值纽带紧密结合。政府和企业应通过多样化的手段来逐步实现这一目标,例如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环境生态补贴、采用更加多样化的关税手段调节高污染行业产品的进出口等,使环境成本逐步纳入产品的价格体系内,通过价格手段反过来促进企业提高环保标准。

(三)鼓励环保技术的创新发展

对于能够在生产过程中降低环境污染的技术,应当加以重视并使其在同行业中普及,推进绿色包装和可降级技术的使用范围。在初级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应对其环境资源破坏程度有一个科学的评估机制,及时制止过度开采,国家对于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有利于环保的生产技术创新应及时进行奖励并在同行业间推广使用。对于使用更加环保的生产工艺的产品以及达到高标准环保要求的产品,在出口税收政策上应给予一定的优惠,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出鼓励环保技术创新发展的氛围有利于为我国贸易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严格制定和实施贸易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针对我国目前贸易法律体系和环保法律体系不协调的现状,应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订,随着我国世界贸易大国地位的不断上升,我国与贸易和环保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也应该适应目前我国发展的现状。贸易法律与环境法律的相关条款要协调一致,对于各行业产品的污染排放标准、出口环保标准等,贸易法律体系与环保法律体系应该有明确的协调分工机制,针对不同的行业和不同贸易发展阶段,及时更新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短期利益对排污大户网开一面的行为,以及一些大型排污企业不严格依照法律标准生产排污的行为应予以严惩。

四、结语

本文在分析了贸易对我国环境规模效应、结构效应以及技术效应,并分析了贸易对环境的正负面影响的基础上,对于我国贸易与环境保护发展面临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产业结构不协调、 对外依存度过高,环境保护发展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废弃物通过贸易流入我国、与贸易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法案,优化协调产业结构和进出口贸易、推进环境成本内在化、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与环境服务贸易、严格制定和实施贸易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措施有利于我国贸易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Panayoyou,T.Globalization and the Environment,CID working paper,No.53,2000.

[2] Antweiler,W.,Copeland,B.R.,Taylor,M.S.Is Free Trade Good for the Environment?[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1,91(4):877-908.

[3] 孙霓.环境约束下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3.

[4] 雷清.环境保护与中国对外贸易协调发展问题研究[D].西北大学,2008.

[5] 宛燕.环境保护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关系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2015(31):1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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