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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30元要还上万,太邪乎

2016-11-08

中国经贸聚焦 2016年10期

据报道,2006年杨女士从淮安老家到吴江打工,当时公司给她办了一张工资卡。2008年她从公司辞职,将卡里余款全部取完,谁知这张卡是信用卡,当时取款时却“莫名”地多取了29.98元。8年来,利息加滞纳金,已超过一万元。

8年前信用卡透支近30元,8年后欠款上万,这令人咋舌,但按照信用卡“利滚利”计息方式,又并不让人太意外。涉事银行开始警告当事人涉嫌信用卡诈骗,后来又表态会帮其减免。但此事已引发不小热议,在未经当事人签字同意情况下发放信用卡,逾期8年都不催缴,银行方面显然难撇清自身责任。也只有严格银行责任落实,规范银行借滞纳金生财乱象,才能避免此类荒诞事件发生。

防伪标识何以成作“伪”者的通行证

据人民日报报道,今年以来,广西、湖南、江苏、安徽、广东等地查获多起通过假冒的防伪标识制售假货的案件,涉案金额动辄逾亿元。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这种“自产、自销、自己鉴定”的防伪产品生产服务链条,在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

防伪标识不仅没有起到鉴别商品真伪的作用,反倒成了造假售假的“重灾区”,这无异于李鬼打着李逵的名义号称要打“李鬼”。花500元就能买到上万枚防伪标签,还跟真正的防伪标识并无两样,登录网站查询页显示是真货。这道鉴别商品真伪的防线沦落的背后,有监管不力,也有法律漏洞。防伪产品是构建诚信体系的特种技术产品,理应在源头上对生产企业进行“闭环监管”,也加大力度查处与打击假冒防伪标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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