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视野中的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创新
2016-11-07毕琼媛
出版广角 2016年17期
【摘要】通过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授权,可以降低数字出版的版权交易成本、实现规模化授权,而且能平衡权利人、数字出版商、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目前,我国版权集体管理存在应对“去中间化”授权不利、定价与付酬机制缺陷、权利管理范围狭窄、垄断性经营等问题。版权集体管理改革的措施包括制度重构、角色转换、技术创新、拓展服务等。
【关键词】数字出版;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创新
【作者单位】毕琼媛,黄河科技学院。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版权集体管理是维护并代表权利人利益的组织对版权和相关权的一种行使方式[1] 。数字出版的版权特点决了其与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功能的高度契合,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对数字出版具有明显的适用性。然而,目前我国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对数字出版的实践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于这项制度未能对变化的情况做出正确、积极的回应。但是,版权集体管理制度不应被抛弃,通过创新一定能成为数字出版授权可以依靠的有效渠道。
一、版权集体管理对数字出版的影响
1.授权成本大幅度降低
交易成本是指获得准确市场信息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缔结契约的费用,它主要由信息搜索成本、谈判成本和可能发生的处理违约行为的成本构成[2] 。交易成本对数字出版授权的制约最大。面对网络环境中分散化、碎片化、海量化传播的作品(许多作品的版权管理信息可能已经灭失或者不完整,或者被篡改),数字出版商搜寻、确认权利人的成本、谈判议价成本、履行合同与监督作品使用的成本都将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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