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新税法速递
2016-11-07盛立中
首席财务官 2016年9期
盛立中
在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同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以实现取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
税务总局近日公布了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新进展。目前共计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已全部向社会公布,并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除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外,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其中,57项予以取消,23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税务总局不再保留对办理税务登记核准、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针对性地降低办税“门槛”。2016年初,税务总局在全国推行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除情况较为复杂的外贸企业外,将管理难度小、便于征退税衔接的生产企业退税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国税局审批,停止执行市、县局两级审批,对于纳税信用好的企业直接实行先退后审。在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同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以实现取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
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涉税服务业务
近日国税总局等七部门就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出意见,要求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协助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时,应当如实告知税收规定和优惠政策,协助交易当事人依法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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