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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物特色的展现——浅析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

2016-11-05陈以琴

客家文博 2016年2期
关键词:古建筑普查总量

陈以琴

广东文物特色的展现——浅析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

陈以琴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自2007年开始到2012年底结束,前后历经五年,现代化、高科技普查方法的投入使本次文物普查数量和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文章通过对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数据的梳理,试从多个角度展现本次普查成果。

“三普” 情况 分布 特色区域文化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自2007年8月正式启动,至2009年12月,全省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基本结束。随后,省普查办先后对完成实地调查工作的县(区)进行了验收,至2010年7月,全省123个县(区)工作单元全部通过省级验收,顺利完成了全省的验收工作任务。

2010年12月,国家普查办验收专家组顺利通过了对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的整体验收,并给予了较高评价。2011年6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发出《关于核定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函》,认定全省调查基本单元123个,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37156处。

广东省37156条不可移动文物数据是全省一万多“三普”人员前后辛苦五年时间调查、整理和登记的成果,虽然其中错漏难免,但也整体上反映出了全省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分布状况,这为全省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试从广东省37156条不可移动文物数据的整体情况和分布规律作一初步梳理和分析。

一、广东省普查成果的整体规模

(一)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总量

2011年6月22日,经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审验核定,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7156处。现代化、高科技普查方法的投入,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仅在登记总量上比20世纪80年代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同时在调查资料的详尽程度、科技含量等方面也有了明显提高,特别是普查登记文物点的地理坐标、照片、图纸、标本、视频等基础资料上都有了更为全面的收集和保存。

本次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较之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数量的5442处,增加了31714处;其中古遗址增加了1077处,古墓葬增加了1814处,古建筑增加了18749处,石窟寺及石刻增加了46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增加了9597处。而较本次普查前全省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数量的10046处,增加了27110处。

表1 广东省三普与二普的数量分析比较

(二)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

从本次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分布情况来看,珠江三角洲地区(含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惠州、东莞、中山八市)最为密集,数量也最多。陆地面积为4万平方公里,普查单元为40个,登记数量为15028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40.45%,平均每个普查单元登记数量为375处,大大高于全省的平均数,显示出该区域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十分丰富;其次为粤北区(含清远、韶关、河源、肇庆四市),陆地面积为6.8万平方公里,普查单元为32个,登记数量为10126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27.25%,平均每个普查单元登记数量为316处,略高于全省的平均数,这个数据也显示出该区域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比较丰富;粤东区(含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梅州五市)陆地面积为3.1万平方公里,普查单元为27个,登记数量为6823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18.36%,平均每个普查单元登记数量为252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还有潜力可挖;粤西区(含阳江、茂名、湛江、云浮四市)陆地面积为3.9万平方公里,普查单元为24个,登记数量为5179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13.94%,这个数据是较低的,平均每个普查单元登记数量为215处。

表2 广东省各区域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类别情 况表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不尽相同,但基本反映了本地的文物保存情况。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数量在2000处以上的分别是广州市(4533处)、江门市(3712处)、韶关市(2760处)、河源市(2613处)、肇庆市(2539处)、梅州市(2232处)、清远市(2214处)和湛江(2065处)等八个市;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数量在1000处以上、2000处以下分别是佛山市(1987处)、深圳市(1945处)、云浮市(1784处)、揭阳市(1714处)、潮州市(1345处)和惠州市(1000处)等六个市;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数量在1000处以下的有茂名市(808处)、汕尾市(786处)、汕头市(746处)、东莞市(734处)、中山市(702处)、阳江市(522处)和珠海市(415处)等七个市。

广东省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占全省总量的三分之一强,其次是粤北区、粤东区和粤西区。这个调查数据也较好的诠释了广东省历史文化发展的轨迹。珠三角地区地处广东省中南部,河网密布,港湾优良,交通便利,自古以来先民就聚集居住于此,因此留下了十分丰厚的历史遗迹。近现代以来,珠三角地区作为西方思想传播和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历史发展的轨迹中保存下来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尤为丰富。

粤北地区作为中原文化向岭南传播的中间站,在历史演变中也保存有不少的代表性文物点,如韶关南雄市珠玑巷就是古代中原和江南通往岭南的陆上通道。

粤东和粤西与前面两个区域的文物点相比相对较少,但是也具有本地特色。粤东梅州地区的客家民居、潮州土楼都是广东省比较有代表性的传统建筑。

(三)复查不可移动文物的分类

此次普查中,复查的不可移动文物为10046处,涵盖了六大类别,其中以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比重最大,登记数量为4149处,占复查总数的41.30%;其次为古建筑,登记数量为3246处,占复查总数的32.31%;古遗址为1523处,占复查总数的15.16%;古墓葬为739处,占复查总数的7.36%;石窟寺及石刻为387处,占复查总数的3.85%;其他2处,占复查总数的0.02%。

表3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复查文物分类统计表

(四)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分类

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27110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72.96%。与复查的类别相比较,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中,古建筑数量有了明显增加,新发现的古建筑登记总数为17320处,占新发现总数的63.89%;其次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登记数量为6672处,占新发现总数的24.61%;古墓葬为1789处,占新发现总数的6.60%;古遗址为939处,占新发现总数的3.46%;石窟寺及石刻为382处,占新发现总数的1.41%;其他8处,占新发现总数的0.03%。

表4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分类统计表

二、广东省普查成果的分类统计与分析

(一)广东省普查成果的分类

经核定的广东省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37156处,其中古遗址2462处,占总量的6.63%;古墓葬2528处,占总量的6.80%;古建筑20566处,占总量的55.35%;石窟寺及石刻769处,占总量的2.07%;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0821处,占总量的29.12%;其他10处,占总量的0.03%。广东省本次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在类别上覆盖了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六个大类,59个子类。其中,古建筑数量最多,所占比重最大,序次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墓葬、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和其他。59个子类中数量最多的是古建筑中的坛庙祠堂,登记数量为9264处;其次是古建筑中的宅第民居,登记数量为5609处;再次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中的典型风格或构筑物,登记数量为3183处。

表5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对象总量分类统计表

表6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子类数量统计表

(二)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

全省古遗址登记数量为2462处,主要分布在粤北区,特别是韶关、河源、肇庆等市,登记数量为807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32.78%;其次是粤西区,为654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26.56%,其中湛江市较多,尤以雷州窑系的窑址较有代表性;珠三角区为514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20.88%;粤东区为487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19.78%。

全省古墓葬登记数量为2528处,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区,登记有1029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40.70%;其次为粤东区,登记有666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26.34%;粤北区为431处,仅占全省登记总量的17.05%;粤西区为402处,仅占全省登记总量的15.90%。

全省古建筑登记总量为20566,是此次普查中登记数量最多的一个类别。在全省分布范围来看,古建筑在珠三角区分布数量最多,为7387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35.92%;其次是粤北区,为6721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32.68%;粤东区与粤西区数量较少,分别为3762处与2696处,分别占全省总量的18.29%与13.11%。

石窟寺及石刻在此次普查中的五个大类中数量最少,全省登记总量为769处。粤东区登记的数量最多,为263处,占全省石窟寺及石刻登记总量的34.20%,这与该地区书画历来盛行的风气关联密切。珠三角区登记数量也不少,为242处,占登记总量的31.47%;粤北区和粤西区分别为151处与113处,分别占登记总量的19.64%与14.69%。

全省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在此次普查中的登记总量仅次于古建筑类别,登记数量达10821处。珠三角区登记数量占绝对优势,登记有5855处,占全省登记总量的54.11%;其他区的登记数量都略少,粤北区为2010处,占登记总量的18.57%;粤东区为1643处,占登记总量的15.18%;粤西区1313处,占登记总量的12.13%。这个数字和比例说明珠三角地区在近现代以来,受西方思想及建筑艺术的影响较其他地区更为广泛和深入。

属于其他类的不可移动文物全省登记数量为10处,其中粤北区6处,粤东区2处,珠三角区和粤西区各1处。主要是一些带有人文价值意义、且无法归入前面五大类的不可移动文物,如肇庆高要市的古西村麦溪鱼塘、梅州大埔县的坪山千亩梯田、中山市的龙田耕地和云浮罗定市的妥村古洞等。

(三)广东省普查成果的统计年代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在统计年代分布上,从旧石器时代开始,一直延续至中华人民共和国,21个统计年代都有登记,说明广东各时期的历史文化发展脉络清晰,自古至今都保存有丰富的文化遗存。21个统计年代中,清代登记的文物点最为丰富,其次为中华民国、明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普查登记进一步证实,广东省保存有大量的清代古建筑,其中的宅第民居、坛庙祠堂及中华民国时期的传统民居和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数量很多。

(四)特色地域文化是普查成果的主要收获

广东省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本地区的早期人类遗址主要分布在洞穴、河流两岸的山岗台地、滨海的沙丘与咸淡水之交的贝丘,其中比较典型的代表性遗址有:阳春独石仔遗址、封开黄岩洞遗址、英德牛栏洞遗址。这一时期人类生产力还较低下,洞穴遗址可以较好的为人类提供栖息场所,人类也可以就近利用所处地理环境进行狩猎和采集活动。随着越来越多实物资料的发现和越来越先进的科学检测方法的诞生,一批新的沙丘、贝丘和河流阶地遗址也先后被发现,如:珠海后沙湾遗址和台山新村沙丘遗址,肇庆蚬壳洲遗址和高明古椰贝丘遗址。其中台山新村沙丘遗址获得全国田野考古一等奖,高明古椰贝丘遗址获得全国田野考古二等奖。这些遗址充分展现出了本地区文化遗址的特色。此外,先秦及汉以来,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使广东沿海地区留下了许多相关的遗址、遗迹,其中“南海Ⅰ号”“南澳Ⅰ号”是广东海外贸易的重要历史见证,是全国水下考古的重大发现。

历代的古墓葬则更多的保存在古城、古镇、古村落周围的山岗丘陵地带,其中以象岗山南越王墓(陵)最为著名,开启了石室墓之先河,其次有韶关张九龄墓、广州番禺徳陵和康陵亦都在古城中。而经考古发掘的墓地一般分布于山岗丘陵地带,如深圳屋背岭墓葬、博罗横岭山墓群等。

唐宋以来,广东形成粤府、潮汕、客家三大民系,由此形成的古建筑种类丰富,形式多样,如寺庙、祠堂、民居,无不反映了各个民系的风格与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与地域特色。代表性的寺庙有广州光孝寺和六榕寺等,祠堂有广州陈家祠、潮州己略黄公祠等,民居有佛山东华里、三水大旗头村、潮州古民居如许驸马府、梅州客家围屋(围龙屋)如磐安围等。广东的园林建筑也十分有特色,保存至今的佼佼者有东莞可园、佛山梁园、番禺余荫山房和顺德清晖园等。

广东省境内的石灰岩地区、红砂岩分布区与沿海的花岗岩分布区,都有很多历代的石刻遗留,如肇庆七星岩摩崖石刻、阳春崆峒岩摩崖石刻、珠海宝镜湾岩画等,是记载该区域历史文化的重要档案。

清末及中华民国时期,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许多建筑都具有中西合璧的风格特征,表现出鲜明的地方风貌,如广州沙面建筑群、开平碉楼,其中开平碉楼亦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实现了广东省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也有不少反映时代面貌和地方特点的建筑,如番禺紫坭糖厂、广州白天鹅宾馆等都印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

综上所述,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37156条不可移动文物都是自古以来生活在岭南地区的人们留下的宝贵财富,它们构成了广东各个时期和地域的文物特色,展现了历代粤人艰苦创业的历史轨迹和广东人民特有的精神文化,也是我们今天探索研究岭南历史的重要依据。

[1]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广东省志•文物志[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

[2]广东省文物局.广东文化遗产•古墓葬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

[3]广东省文物局.广东文化遗产•石刻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

[4]广东省文物局.广东文化遗产•古代民居卷[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2015.

[5]广东省文物局.广东省不可移动文物地图集[M].广州:广东省地图出版社,2015.

2016-4-11

陈以琴,女,湖北省广水人,任职于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方向为岭南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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