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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名人离婚案

2016-11-01李舒

东西南北 2016年19期

李舒

王宝强与马蓉两人闹离婚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又要争孩子,又要分钱,又要分房,甚至还要分衣物,从前的幸福和睦全然不见,跟唐代离婚协议书上的“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完全相反。难道以前离婚都是这么和和美美吗?

瞿秋白、杨之华和沈剑龙的恋爱三人行

瞿秋白的第一任妻子叫王剑虹,是丁玲的闺蜜。但王剑虹去世4个月,瞿秋白便和杨之华恋爱结婚了。丁玲对此不能释怀,但杨之华是当时众口交誉的美女,就连丁玲也说她“长得很美”,万亚刚(国民党中统)说她“长得非常漂亮,有上大校花之称”,但在认识瞿秋白时,已经是有夫之妇。

杨之华在20岁时和浙江士绅沈玄庐的儿子沈剑龙结婚,并且生有一女,取名“独伊”。1922年,杨之华只身跑到上海参加妇女运动,认识了向警予、王剑虹等人,并于1923年底被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录取。瞿秋白当时是社会学系的系主任,杨之华第一次听瞿秋白的课,就对他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

瞿秋白和杨之华

杨之华的女儿瞿独伊回忆,据母亲说,“那一天,苏联顾问鲍罗廷要了解上海妇女运动的情况。向警予恰好不在上海,上海大学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通知杨之华去汇报。她到那里时,意外地遇见了秋白,秋白担任了他们谈话的翻译”。

王剑虹去世之后,杨之华一直去看望瞿秋白,两个脆弱的人相爱是自然的事,瞿秋白向杨之华提出了结婚。

因为不知道怎么回应这段感情,杨之华回到萧山家里,暂时回避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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