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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2016-10-31

时代金融 2016年23期
关键词:创新金融

【摘要】本文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的要求为出发点,采用实证分析方法,系统总结了玉溪市金融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各项金融举措的综合效应及存在的问题,基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统筹资源、完善机制、推动创新等方面对金融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 高原特色农业 创新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出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的目标,为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和着力重点;“四化”同步深入发展,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拓展,新产业新业态孕育兴起,农村各项改革全面展开,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不竭动力。云南素有植物王国、香料王国、药物宝库、花卉之乡的美誉,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得天独厚。近年来,玉溪市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2015年全市种植业亩均产值达7698元,居全省第一,比全省平均数高5653元,从玉溪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来看,金融支持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人行玉溪中支对此开展了专项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希望能为金融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参考。

一、玉溪市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现状

种植业亩均产出效益,是衡量一个地区种植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在人均耕地只有0.75亩的条件下,玉溪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秉赋优势,打高原牌、走特色路,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各项指标全省领先。经济作物比重全省最高,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5个百分点;种植业亩均产值达7698元,全省最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57%,比全省高3个百分点,通海县、新平县被省政府命名为第一批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新平县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2015年农产品出口16.3亿美元,全省最高,占全省40.3%;农产品产加比达到0.93:1,全省最高;生态型农业特征明显,全市“三品一标”产品达125个,用标产值突破百亿元。目前全市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特征明显,主要表现为:

(一)集聚发展格局凸显

生产方面:以畜产品、蔬菜、花卉、水果等协调发展的特色生物农业产业体系已基本形成;以酱菜调味品、肉制品、粮油制品“三大产业”为主的食品工业已成为云南最具规模的食品加工区;云南省重点打造的十大产业集团——“云菜集团”2013年在通海县成立,通海蔬菜产业已经形成“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管理”的产业化运行机制,并形成蔬菜产、供、销、加工一条龙的发展格局;生物医药领域企业达到22家,通过GMP认证的达17家、居云南省第二位,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中国·东盟国际生物医药港”于2014年7月落户玉溪,成为云南重要的现代生物医药基地之一;生物林业领域的野生食用菌和天然香料发展迅速,易门县“中国·云南野生食用菌交易会”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交易会期间的交易金额达11552万元,比2005年首届交易会增长1550.3%,目前易门县野生菌加工企业在全省占比已超过40%。

研发方面:目前,全市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户,省级46户;种养业良种覆盖率达98%,科技对生物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52.2%;生物产业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15个,有高新技术企业17家,占全市高新企业的30%;已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7个,农业科技示范园1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9个,建成省级精品庄园11个,市级庄园25个。元江“芦荟产业综合开发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定为“国家农产品深加工专项工程示范项目”。

(二)品牌和基地建设进展迅速

品牌:目前,全市已有25个产品被认定为云南名牌农产品,其中丽都牌玫瑰鲜切花等10个农产品获云南名牌产品称号,云冠等79个农产品商标被评为云南省著名商标,125个产品获国家“三品一标”认证,其中有机食品3个,绿色食品31个,无公害农产品45个,地理标志产品3个。新平“褚橙”、“玉溪花卉”、“华宁柑桔”、“通海蔬菜”、“通海禽蛋”、“红塔猫哆哩”、“易门野生菌”等一批特色鲜明的玉溪高原特色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好声誉。抗浪鱼、大头鱼获得云南省“六大名鱼”称号。率先在全国建成“玉溪庄园”,成为有机烟叶生产的引领者;“褚橙庄园”品牌带动全市柑桔产业快速发展、升级;万绿生物公司成为亚洲最大的芦荟工业原料生产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

基地:以除虫菊、芦荟、三七、金银花、露水草为主的生物药原材料基地建设迅速发展——除虫菊基地1.5万亩、居全国第一,芦荟基地1.2万亩、为亚洲最大的种植基地,其他基地:三七6500亩,露水草5300亩,龙胆草11130亩,野生及人工食用菌20.5万亩,水果、蔬菜等出口种植29万亩。同时,专业批发市场也得到长足发展,已建成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9个,其中通海金山蔬菜、华溪柑橘、峨山畜禽3个批发市场被农业部认定为重点批发市场,华宁县成为全国柑桔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国家优质早熟柑桔示范区和南亚热带名优柑桔生产基地。

二、金融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践

近年来,人行玉溪中支引导全市金融机构持续强化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从搭建平台、提升服务、支持创新、建设基地、促进

融资等方面合力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合筑平台:助力工业园区“筑巢引凤”

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结合辖区实际拟定并由市政府印发了《玉溪市金融支持园区发展贯彻意见》,提出了确保全市工业园区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全市中长期贷款平均增速的任务和目标,定期组织召开金融支持工业园区推进会,构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工业园区发展联络员工作机制”和“重点工业园区联系机制”,形成高效畅通的银企信息交流渠道。市级银行业金融

机构累计贷款12亿元支持玉溪高新区升级为继昆明高新区之后云南省第二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依托工业园区筑巢引凤,带动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如通过引进和培育沃森生物、九州生物等一批生物医药龙头企业,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集聚发展,玉溪高新区集聚了全市60%的生物医药企业,成为全省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基地之一,被授予云南省第一批省级生物产业示范基地。

(二)铸造品牌:助力企业构建核心竞争力

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致力于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农业企业技术改造、品牌建设的资金支持。如易门县金融机构积极发放贴息贷款,2015年共向林缘香料、山里香食品有限公司、康源菌业三家企业发放贴息贷款合计6600万元,贴息3%,为企业节省资金198万元;在省内首先运用“园保贷”项目为康源菌业和云南磨浆农业融资1500万元,帮助企业扩大生产,提升影响力和竞争力。截至2015年末,山里香、康源菌业已成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云南磨浆农业荣获了中国农业博览会消费者最放心推荐品牌、中国知名品牌等殊荣。

(三)支持创新:助力产业构建技术洼地

一是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实施新版GMP认证。GMP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药品生产管理方式,按规定到2016年3月1日,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的制药企业将不得生产。据玉溪市工信委调查测算,实施新版GMP认证,玉溪生物医药企业技改和新建项目投资将突破10亿元。为此,玉溪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提出对具有特色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与信贷资源倾斜,信贷增速可高于对公信贷平均增速,近3年累计贷款26.4亿元,助力17家生物医药企业通过GMP认证。

二是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产品研发。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拟定并由市政府印发了《玉溪市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实施意见》,要求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生物产业发展需求,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支持企业提质升级。为推动柑橘产业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多次与林业部门组织林权抵押贷款培训班、推进会,将柑橘龙头企业林权抵押贷款成数提高到60~70%,贷款期限延长至10年,并在支持“褚橙庄园”等庄园经济发展上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为支持花卉企业发展,金融机构支持瑞园花卉公司与省科技厅、农科院、农科大合作研发“种苗国产化”项目,打破了云南洋桔梗切花依赖进口种苗的格局,2014年4月实现批量上市,使每亩洋桔梗种苗成本由1.3万元下降至0.64万元。为支持野生菌产业发展,易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动动产质押贷款,延长贷款期限,支持企业与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南林业大学、上海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研究野生菌人工培植技术,帮助企业引进真空零下38度冷冻干燥、国际FD冻干和烤干技术设备,提升产品技术含量。

(四)建设基地:助力企业构建产业链优势

一是支持企业原料基地建设。玉溪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支持原料基地建设作为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如为支持万绿生物公司基地建设,人行元江县支行拟定并由县政府下发了《元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元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等14个办法和方案,努力解决“三权三证”流转融资中存在问题,为企业承包用地顺利融资提供保证,使得万绿生物公司获得银行信贷9100万元建成1.2万亩具有现代化灌溉设备、符合有机食品要求的优质户外芦荟种植基地。

二是支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专业批发市场是帮助企业扩大交流合作、提升品牌知名度、形成示范引领效应的重要形式。如为支持野生菌专业批发市场发展,易门县金融机构累计融资1.4亿元助推易门野生菌专业批发市场建成为云南省最大的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并获得“中国·云南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称号,依托交易市场连续举办九届野生食用菌交易会,实现“举办交易会”与“建设交易市场”的融合互促发展。

(五)促进融资:破解企业资金困局

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夯实“三农”发展基础,2015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423.3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112.7%。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2015年末,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79.2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66.5%。创新信贷产品,积极发放扶贫贴息贷款、畜牧贴息贷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贷款等民生贷款,充分运用金碧惠农卡、特色农业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小企业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方式解决高原特色农业中“一县一品、一乡一品”的融资难题。截至2015年末,全市农信社高原特色农业贷款余额53.17亿元,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长27.89%,惠及客户26.64万户。

二是因地制宜支持特色农业发展。运用林权抵押贷款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至2015年末,全市林权抵押贷款贷款余额5.52亿元,比年初增加6237万元,增长12.73%。配合地方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支持特色农业发展。如澄江县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蓝莓、核桃产业发展,2015年共发放蓝莓贷款1896.75万元,核桃贷款1201.82万元。峨山县金融机构实施“千户亿元”信贷计划,即3年内每年选择1000户农户、新增1亿元支农贷款,用于支持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发展,2015年农林牧渔业贷款增长34.57%。

三是搭建银企融资推介平台。人行玉溪中支联合市工信委共同搭建了银企融资推介平台,通过多年的持续推进和效应带动,平台已上升到市政府主导的层面。通过举办玉溪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贷款落实工作座谈会、玉溪市酱咸菜行业银企融资对接会等方式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截至2015年末推介平台累计帮助中小企业融资162.7亿元,初步达成全市14家金融机构对全市67个重点项目、103户企业共470亿元的融资意向。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平台举办企业财务管理、中小微企业创新管理、中小企业融资知识等专题讲座,帮助企业更熟练掌握融资知识。

四是助力企业上市融资。全市银行机构积极配合玉溪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股权挂牌交易,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直接融资,继沃森生物在创业板上市后,明珠花卉和万绿生物两家公司先后在“新三板”成功挂牌。

(六)提升服务:助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

人行玉溪中支通过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大力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2015年全市94个烤烟收购点办理非现金支付23.4亿元,实现收购资金全额非现金兑付,华宁县柑桔非现金结算2.3亿元,新平县牲畜非现金结算1000万元,元江茉莉花、芦荟非现金结算也取得突破;全市累计建成555个惠农支付服务点,实现有需求行政村全覆盖,让126万农村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基本的金融服务;累计建成“刷卡无障碍示范街”7条,建成“刷卡无障碍示范景区”1个,县域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人行通海县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农资商会、工商联及花卉企业共同成立“小微企业促进会”,入会企业只需预交10%的风险金即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信用贷款,企业贷款后可免费使用间联POS、乐收银、网银、保管箱等产品,金融机构通过组织订购会、团购会,免费为企业提供行业内信息交流、法律顾问咨询、跨区域沟通交流等特色服务。人行峨山县支行引导金融机构于2014年探索成立了“三农”金融服务建议委员会,为金融与“三农”的对接服务搭建了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互促互进的平台。建议委员会先后与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签订了《咨询服务协议》,就农户种植、养殖开展现场培训指导,2015年6月邀请云南省林职院专家为400多农户进行核桃种植培训。依托“三农”金融服务建议委员会的建言平台,峨山县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内容,主动开展送资金、送技术、送信息、送专家一揽子配套服务,助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

三、金融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贷款投放结构不尽合理

一是农业贷款主要投放给农户个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投放较少,如玉溪市元江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4个,但获得贷款的仅有3户。二是贷款投放与特色农业生产实际资金需求额度不匹配,特色农业的发展需要相应的农业设施、科研投入的跟进,然而从近玉溪市3年涉农信贷政策导向评估情况来看,参评县域金融机构的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逐年递减,甚至出现负增长,全市金融机构在信贷支农中依然以发放化肥、种子等贷款为主,不能满足特色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二)农村信贷产品创新不足

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贷产品较单一,农信社虽在房屋、土地、林权等方面开办了抵押贷款业务,但贷款额度有限,通常是以短期贷款为主,对农民的房屋、土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一般为1年,对企业贷款一般不超过5年,而且贷款抵押率较低,一般控制在评估价值的40%以内,这既与农业生产周期长不相适应,又很难满足产业发展尤其是产业大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三)农村金融风险分散渠道不畅

一是农业保险发展明显滞后。农业作为弱势产业面临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其保险覆盖面小,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对风险控制的需求极不适应。如元江县仅有粮食、烤烟、能繁母猪三个领域引入农业保险机制,果林、花卉等特色产业均无农业保险保障。通海县蔬菜种植户和加工企业普遍风险意识淡薄,目前针对农业的保险较少,政府保障措施有欠缺,致使金融信贷支持存在较大风险。二是农民贷款抵押担保不足,整体抗风险能力弱。农村尚未全面落实“三权三证”(林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证)颁发工作,承包、宅基、林地“三地”不明晰,农民贷款普遍不能提供符合条件的抵押物,难以得到信贷支持。

(四)资源资产确权和评估机构欠缺

一是土地确权欠缺纠纷处置机制,专项政策分散,土地流转仍存在较大困难。土地确权政策性、技术性、系统性强,纠纷数量和种类多,目前缺乏妥善系统的解决机制,制约了土地流转规模。同时农业、水利、农机、开发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比较分散,在促进土地流转、发展新型高原特色农业经营主体方面,政策的导向作用、带动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由于缺少科学合理的评估,农村资源难以盘活,农民资产抵押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对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五)农村信用制度建设亟待加快推进

一是信用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对失信行为的约束机制存在较大欠缺,金融维权中胜诉却无法执行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某县级金融机构近3年诉讼胜诉38笔,涉案金额125.5万元,实际执行15笔,执行金额59.5万元,执行率仅为47.41%。二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贷款责任追究与员工考核挂靠等背景下,信贷资产损失的不可控因素增加,保全银行信贷资产安全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部分农业企业和个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务时有发生,致使基层信贷员对农业“慎贷”,制约了银行贷款投放的积极性。

四、政策建议

(一)统筹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现代农业有效配置

一是加强金融、财政、税收政策的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加大对金融机构贯彻执行支农政策措施的考核力度。二是推动具备条件的涉农企业充分利用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推广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机制,探索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和结构化债券融资等品种。督促银行机构帮助涉农企业运用银行间市场各期限、多品种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实现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三是积极尝试PPP、TOT等融资模式,合理确定社会资本回报率,助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农村金融多元化发展,进一步激发民间资金走进农业领域,从根本上破解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资金缺乏难题。

(二)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一是加强银政企合作平台建设,推动设立农村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弥补银行机构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中的部分损失。二是加大公共财政分担保费的比例,探索建立由财政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共同参与的农业保险机制,激励商业保险积极进入农业保险领域。巩固发展粮食、特色经作、森林保险等政策性保险,推广烤烟保险模式,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种类,开发针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保险产品,开办农田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保险业务,探索“支部+协会+保险”、“龙头企业+农户+保险”等多种农业保险经营方式。三是加快组建农业产业担保公司,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以骨干企业、产业大户为主体组建股份制担保公司,开展担保服务。四是建立涉农企业转贷应急机制,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帮助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涉农企业渡过还贷续贷难关。

(三)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一是人民银行充分运用支农再贷款等工具,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高原特色农业的支持力度,尝试放宽支农再贷款使用范围,将农业龙头企业纳入再贷款支持范围。二是督促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林权、农房、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贷款,切实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在土地、林地等资源流转规范的地区,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保险+担保”等信贷支持模式,大力支持农业合作化经营的发展。三是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探索以农业科技型企业的股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为质押物发放贷款,综合运用“信贷+担保”、“信贷+保险+财政补贴”等多种融资工具相配合的融资模式,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增信融资,努力满足农业科技企业研发、推广、应用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四)完善信贷投入的配套保障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紧扣农村产权改革,探索在农业用地、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农民自住房、林权、水权和其他农村集体资产抵押、担保、转让等方面做出具体金融支持措施安排,引导和推动农村投融资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构建统一的信用监督机制和利益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执法机关、金融机构、信用中介机构及社会经济主体包括企业及个人对信用行为的监督作用,并通过利益机制严惩信用犯罪,设置预防性制度规范信用行为。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扶持和管理,发挥其评价和监督作用,规范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充分发挥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提供信用评价、简化贷款手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处罚失信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加快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土地流转流程,完善流转机制,健全土地流转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土地规范流转速度,为高原特色农业规模化发展提供土地基础。

参考文献

[1]孟庆红,罗宏翔.《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2014年11月1日,参见.

[2]沈明高等.《中国农村金融研究:改革、转型与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8月1日,参见.

[3]陈锡文等.《中国特色“三农”发展道路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11月1日,参见.

[4]陈彬,沈梅.“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北京农业》,2013(09),参见.

[5]向丽红,胡先奇.“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探讨”.《现代农业科技》,2013(09),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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