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炒菜的厨师能辞退吗?
2016-10-26吴蓉
上海工运 2016年3期
◎吴蓉
不炒菜的厨师能辞退吗?
◎吴蓉
由于顾客等了50分钟没等来一盘菜而耽搁行程,沪上一酒店老板面临支付77500元的赔偿。为此,老板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为由将下属酒楼出品部总监雷先生辞退。然而,从仲裁、法院一审至二审,均对公司的行为说“不”。

祸起50分钟没菜上桌
雷先生于2010年4月14日入职酒店,先后与酒店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第一份为2010年4月14日至2013年4月13日,第二份为2013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3日。他在酒店的职位是担任下属酒楼的出品部总监,负责研究新菜式及管理整个厨师团队,实际月工资3万余元。雷先生每天会不定时去厨房视察,偶尔忙碌的时候也会在厨房帮忙做菜。2014年4月30日雷先生收到了酒店发出的“辞退通知函”,内容为:“现就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致函于你:2014年4月24日晚,由于你的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客人在酒楼用餐时出现严重问题——长达50分钟无菜上桌,严重影响旅游团客人行程,使得公司收到甲公司的投诉,导致公司将对甲公司承担33500元的经济补偿。作为出品部总监,公司决定由你个人承担30%的经济赔偿,即10050元。鉴于你的行为已导致公司声誉和经济严重受损,构成我司《员工手册》中的‘严重差错’,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现公司决定于2014年4月30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你于2014年4月30日到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014年6月25日,雷先生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酒店支付2010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30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7万余元等款项。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4年7月30日做出裁决,裁令酒店支付雷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59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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