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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个税,“高收入者”含中产阶层吗(社评)

2016-10-25

环球时报 2016-10-25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其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这当中最后一句话“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被有的媒体单揪出来,并且配上解释,称“高收入者”是指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群体,引起网上舆论哗然。

2005年国家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时,规定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收入12万元当时被舆论说成是“高收入者”的门槛。有些媒体用十多年前的这个门槛套对国务院最新文件中的“高收入者”,这恐怕是它们自己的牵强附会。新华社24日援引多位知情专家的话说,“12万元”的说法是谣言,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者的界限。

这起舆论事件被文件上的一句话和媒体的一个歪曲解读就轻易点燃了,这背后的逻辑令人深思。随着纳税成为中国各阶层普遍履行的一项义务,个税税率及相关法规的任何变化都将是舆论场的顶级大事。中国大概已经到了政府每一项增税都会面临部分舆论反对的时代。

观察西方社会可以发现,增税或减税,以及给某一个群体增税或减税,往往成为西方国家竞选活动中最突出的政策宣示。这项主张喊准了,或者喊歪了,很可能成就或者粉碎一个西方政客的政治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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