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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社团奖励在推动科技创新中的功能定位与发展对策研究

2016-10-25王研张陆

学会 2016年7期
关键词:科技社团改革发展科技创新

王研+ 张陆

[摘 要]经过30多年改革发展,我国科技社团奖励工作从无到有,已逐渐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科技社团奖励还处在起步阶段,各方面还比较薄弱,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科技体制深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科技社团在科技奖励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发挥好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关键独特作用,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学科和行业特色的社会奖励品牌,使之成为推动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生力军。

[关键词]科技社团 科技奖励 科技创新 改革发展

科技奖励通过对科技人员独创发现和创新成果给予肯定和荣誉,使其获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可,以推动学科建设、科技进步和科技人才成长,已成为国际科技界通行做法[1]。我国科技社团奖励工作从无到有、从萌芽探索到逐步规范,为鼓励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发挥着积极作用。目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204个全国学会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依托力量。本文聚焦全国学会科技奖励工作,旨在进一步明确科技社团奖励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分析科技社团奖励的发展现状,为“十三五”时期科技社团奖励创新发展提供实际有益的启示和帮助。

一、科技社团奖励在推动科技创新中功能作用

(一)构建科技奖励体系的主要力量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科技社团奖项保持着较高水平增长,目前占社会力量设奖总量的40%以上,与行业协会、基金会及其他社会力量设奖并存、并行,相互竞争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由于科技社团奖励较大程度上代表了本学科最高水平,并在奖项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评审机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享有良好的学术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已成为社会力量设奖的主体和重要基础。“十二五”期间,政府奖励的数量得到适当控制,给予科技社团奖励更大的发展空间,初步满足了科技工作者渴望得到的多层次要求,拓宽了科技奖励内涵和范围,科技社团奖励逐渐发展为政府奖励的有力补充。近五年来,全国学会面向广大优秀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成果开展奖励工作,覆盖了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主要领域,奖励累计超过8万人(或项)次,其中奖励人数增长18%,奖励科技项目数增长30%,科技社团奖励与政府奖励体量失衡的状况有所改善,但是在奖励规模、奖励强度、学术及社会影响力等方面与政府奖励相去甚远。

(二)激励科技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

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促进优秀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是党和政府赋予科技社团的重要任务,也是科技社团的根本职责和历史使命。科技社团通过科技奖励机制为科技人才提供良性竞争环境,成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的重要通道。近年来,科技社团奖励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大力发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要求,积极推动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生态环保、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等学科领域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奖励政策向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部署、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倾斜,为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及创新团队铺路搭桥。同时,突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托举作用,发现举荐大批承前启后、堪当重任的青年科学家,在国内外学术舞台崭露头角。此外,科技社团奖励还担负着强烈的社会责任,关注在科研生产一线、西部欠发达地区,以及从事企业创新、科技普及工作等科技人才的成长。

(三)孕育创新文化精髓的深厚载体

科学精神和创新文化,为科技创新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价值信仰、思想动力和思维方式[2]。良好的学术风气和学术道德规范,在学术共同体的组织行为中发挥着极大的激励和约束作用[3]。科技社团奖励制度以学术共同体内部遵守的科学和道德规范为衡量基准,通过科学界同行对科学家和科学成果的广泛认同,并对违背学术道德行为予以严厉惩罚,倡导求实严谨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难的求索和质疑精神,使之成为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自觉意志,使科技创新的驱动力回归到科学精神上来。科技社团奖励是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学术共同体的科学价值导向,并饱含承载着科学家科技报国的高尚情操和无私奉献的爱国情怀,一大批以老一辈科学家命名设立的奖项在科技工作者心中扎根发芽。另外,科技社团通过奖励机制,营造勇于创新、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外部环境,为全社会的创新文化氛围提供了积极的样板,更有利于追求创新的科学技术事业本身成长壮大。

(四)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的有力抓手

科技社团因其学术性、公益性和群众性,可承担大量社会化服务职能,促进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有利于增强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活力。科技奖励作为科技社团运转的基础机制,是目前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最为成熟的内容[4]。进入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出台,国务院取消了审批社会力量设立的面向全国、跨国境和跨省区域的科学技术奖项登记项目,社会力量设奖大门被进一步打开,国家有关部委的科技奖励职能陆续向科技社团转移,目前已有88个全国学会承接了98项政府支持或委托的科技奖励项目。2015年7月,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相关职能承转开展扩大试点工作,中国科协择优推荐了10个所属全国学会,作为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直接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单位。截至2015年,全国学会作为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直接推荐单位已达26个,并取得显著成果。

二、新时期科技社团奖励的发展状况

(一)奖项规模

科技社团奖励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直至1999年科技部启动受理社会力量设奖申请工作,有关奖励活动才全面发展起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随后科技社团奖励进入高速增长阶段。2011年以来,全国学会科技奖项始终保持较高的增长趋势,新增奖项109项,占奖项总量的33%,特别是国务院取消了行政审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登记审批之后,社会力量设奖的一些规定被解除,2014年全国学会科技奖项增量达到29项,为历年最高。截至2015年,全国学会开展科技奖励326项,见图1。从涉及学科领域看,理科学会设奖99项,工科学会设奖139项,农科学会设奖26项,医科学会设奖33项,交叉学科学会设奖29项,奖项涉及47个一级学科,占一级学科总数的76%,覆盖我国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交叉学科大多数领域。从单位设奖数量看,全国学会设奖数量普遍较少,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全国性学会,有73个全国学会仅设奖1项,另有60个全国学会未开展科技奖励,科技奖励总体发展空间和潜能亟待进一步发掘。

(二)主体与对象

从奖励主体的类型看,科技奖励大致分可为独立设奖、共同设奖、承办(或协办)设奖三类形式。科技社团奖励的主体形式长期以来相对固定,始终以独立设奖为主要形式,占奖项总量的90%以上,而联合其他社会力量共同设奖,以及受基金会、个人等其他社会力量委托承办(或协办)某些奖项的形式较少。2011年以来,新增独立设奖103项,与其他学会、行业协会或企业共同设奖4项,而作为协办或承办单位的奖项仅2项,奖励主体多元化发展较为滞后,反映出科技社团作为社会组织的主要构成,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方式还较为守旧,缺乏与其他社会资源合作对接的有效机制及途径。

从奖励对象的类型看,科技奖励通常分为人物奖励和成果奖励。科技社团的奖励范围延伸至科技活动的多个领域和层面,较好地平衡了人物奖和项目奖的关系[5]。目前,全国学会设立227项人物奖,占奖项总量的69.6%;99项成果奖,占总量的30.4%。奖励对象分布演化情况,见图2。早期科技社团奖项较少,基本面向人物奖励,旨在培养更多青年科技工作者,改变当时我国科技人才青黄不接的不利局面。如1983年最早设立的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侯德封矿物岩石地球化学青年科学家奖。1999年国家科技奖励体制改革,以国家科技奖励为代表的政府奖励导向作用突显,加之撤销的省部级奖励大多以科技社团奖项的形式延续下来,全国学会设立科技成果奖项快速增长,2001-2010年,新增成果奖项66项,同期新增人物奖项98项。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紧迫要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设奖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促进优秀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和政府意愿越来越强,科技社团在科技人才培养举荐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奖项重点再次回到科技人才奖励,2011年以来,增新人物奖80项,占新增总量的73%。

(三)评价机制

良好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是形成正确评价导向、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活力的关键措施[6]。经过30多年的发展历程,科技社团逐步形成符合自身客观规律的科技奖励机制。全国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在推荐申报、专家遴选、评审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向公平、公正方面逐步完善。科技社团奖励的推荐方式,以单位推荐、专家提名及自愿申报三种方式并存。大多数奖项还沿用各地方学会、学科专业委员会及团体会员单位逐级推荐的方式,24%的奖项采用国际通用的专家提名制,还有14%的奖项采用个人或单位自愿申请的方式,另有17%的奖项采用以上三种方式联合推荐的形式。全国学会奖励基本建立评审委员会制度,较好地体现了学术共同体同行评议原则,评审专家多为专业委员会委员、两院院士及历届获奖者杰出代表等,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多数设在全国学会办事机构,仅有8%的全国学会专门设立科技奖励部门或工作委员会,负责奖项日常运行,专业化队伍建设相对落后。评审程序采用一级评审制和二级评审并存,一级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直接评选出候选人,而二级评审基本采用专业评审小组初评、评审委员会终评的形式。奖励通常按照学科专业、工作性质或行业领域分别规定评选标准,但多数评价标准的表述模糊、笼统,缺少进一步解释和细化。此外,学会奖项普遍缺少监督及异议处理机制,其中超过2/3的学会奖项未对公示情况进行规定,超过90%的奖项未将对评委及候选人违规行为的罚则纳入评审办法。

(四)学术和社会影响力

长期以来,我国科技评价和科技奖励主要被政府垄断,社会力量设奖数量虽大,但影响有限[7]。经过多年的精心培育,科技社团奖项得到更多科技工作者的肯定,其在科技奖励及人才举荐方面的基础作用逐步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并在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及青年人才举荐中得以发挥。截至2015年,16个全国学会先后成为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单位,自2011年共推荐国家科技奖励项目100余项,获奖56项。10个全国学会作为国家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的推荐单位,自2013年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近60人,现有14人入选。但科技社团奖励的奖金额度远低于国家科技奖励等政府奖励,行业协会或联合会,企业以及基金会等社会力量设奖,难以充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制约了奖项的社会影响力提升。2014年,国家科技奖励奖金约为4000万元,上海市科技奖励奖金约为2800万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约为2600万元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约为2400万元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技术奖约为980万元,陈嘉庚科学奖为600万元,光华工程科技奖为470万元,而全国学会科技奖励总奖金仅为3000万元左右,也直接影响了科技社团奖励在科技界及社会影响力的扩大提升。

三、科技社团奖励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在科技奖励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不清晰

受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制约,有些科技社团依附于政府部门或者挂靠在企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能力十分薄弱,有些社团虽然已从政府部门剥离出来,但组织体制和运行模式仍然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其主要业务范围也仅限于政府原有的行政管理职能,自身能力相对欠缺,科技奖励体系还很难进一步发挥学术共同体同行评议的基础作用。2014年,国家及省级科技奖励项目6000余项,表彰奖励约45000人,而学会科技奖励项目4000余项,表彰奖励约30000人。相比美国的科技奖励情况,美国政府性质科技奖项不超过30项,而全国性学会设立奖项在3000~4000项,同时不管是政府科技奖项还是社会力量设奖,基本上都是由学术团体和咨询机构组织评定[8]。此外,科技社团奖励面临来自行业协会、企业及基金会设奖的有力竞争,何梁何利奖、光华工程技术奖等标杆性的社会力量设奖脱颖而出,在奖励基金运行增值、专业化建设等方面表现更为突出。相比之下,绝大多数科技社团奖励由于在科技界的认可程度较低,影响范围小,单位不予承认,降低了奖励的权威性[9]。

(二)科技奖项的社会品牌效应不显著

科技社团奖励相对于政府奖项的高影响力,其建立品牌效应和做好宣传工作尤为重要。然而,大多数科技社团缺乏品牌意识,把奖项的运作和管理看成了简单的日常事务,没有进行奖项品牌的策划和推广。由于我国对社会力量设奖的指导监督工作没有系统化,一些科技社团奖项的设立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并且由于运行缺少规范性,起不到应有的激励导向作用。奖项组织管理方式落后,信息化手段利用不充分,正在运行的全国学会奖项中有84%的学会网站设有表彰奖励专栏,其中仅有36%的学会网站建有奖励宗旨、组织机构、奖励条例及新闻动态等较为丰富完善的奖项内容,导致公众无法便捷地获取奖项信息[10]。另外,我国科技社团设奖缺乏开阔的视野,设奖初期对奖项的国际化考虑就不够,在发展过程中奖项缺少引入开发的国际评价机制,奖项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相对较低。目前,国际性的科技社团奖励数量不超过5项,如此之少,与我国的大国地位是很不相称的[11]。

(三)符合国际学术惯例的评价机制不健全

我国的科技社团在奖项管理和操作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同时与政府奖项相比,科技社团奖励的申报过程、评审程序过于简单,评审过程容易掺杂着主观意志,影响奖励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不能保证及时、准确地给科技工作者相应的“承认”。我国科技奖励遵循的是逐级申报原则,这样虽然可以增加科技奖励的权威性,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一层一层的申报往往会造成中间环节过多,由于每一层专家可能对申报内容存在异议,也会导致一些有见解的创新成果被埋没。虽然科技社团不同于政府奖项,但是由于许多社团的管理仍沿袭挂靠单位的做法,因此政府逐级申报的现象在一些科技社团也明显存在。一些科技社团奖项在发布推荐通知、奖项评选、获奖名单公布及颁奖等各环节没有进行任何媒体宣传和公示,一切都在内部默默无闻地进行,导致科技人员对奖项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影响科技社团奖励社会公信力。

(四)缺少有效的社会融资渠道和专业的基金管理能力

科技社团作为非营利组织,其开展奖励活动的经费来源相当有限。目前,科技社团奖励经费的融资渠道较为常见的方式是利用学术交流、科技咨询、展览出版及会员会费等服务性经费自筹奖励资金,或是由业务主管(或挂靠)单位提供相应的资金资助,再或是依靠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的一次性捐赠。专业化的奖励基金建设相对落后,并且奖励基金发展状况两级化严重。目前,75%的全国学会没有建立有效持续的奖励基金机制,奖项资金难以提供持续保障,仅有部分全国学会设有专项奖励基金,但由于缺乏专业的基金管理能力,基本上是仅仅利用基金利息收入开展奖励活动。从2007年到2011年,建立奖励基金的全国学会数量增长了50%,但与学会总量相比,发展规模仍然较小。同时,基金总额增长了19%,但奖励金额并未随之持续增长,这可能与当年基金利息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有关,利息收益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加之奖励成本逐年增加,导致奖励金额逐年变动较大。

四、科技社团奖励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奖励在社会评价中的主体作用

科技体制深化改革要求,健全政府为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科技奖励体制,凝聚起激励科技创新的合力。把科技奖励作为当前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点,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塑造诚信形象,提高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主体作用,精心培育优秀奖励品牌,奖项要体现学术共同体的价值体系、行为规范、制度约束等内部治理准则,弘扬以求真求实和宽容失败为核心的科学精神,在社会评价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营造崇尚科学、尊重人才、褒扬先进、淡泊名利的氛围。完善创新激励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奖励要强调经过时间沉淀和考验,拒绝授予既没有原始理论创新,又还没有证明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所谓“中间成果”。大力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以科技工作者作为先进生产力开拓者和先进文化传播者的精神风貌引领社会文化潮流[12]。发挥好“推手”作用,进一步做好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基础上,形成更广泛的动态推荐机制,获得更多的政府和社会支持信任。

(二)科学定位科技社团奖项与政府奖项之间的关系

近些年,科技社团与政府奖励之间的关系得到一定改善,但国家科技奖励依然处在“一览众山小”的地位,科技社团奖项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依旧无法与其同日而语[13]。在这种情形下,就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力补充。从功能定位上来看,政府奖励主要针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社会公益性项目、基础科学类长远计划项目等,以科学家本身为奖励对象的人物奖项发展相对缓慢,不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自主创新热情[14]。科技社团奖项主要针对不同学科领域的科技人员及创新成果,保证各个不同学科的科技人员都能受到激励[15]。重点对科研生产一线、基层的优秀科技人才及科技创新团队给予奖励,并以发现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重要己任,不断加大了对青年科技人才的举荐力度。探索“不拘一格荐人才”的奖励制度,为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社会价值实现铺路搭桥,让各类主体的创造潜能充分激发和释放出来。

(三)进一步完善同行评议机制

科技社团奖励要坚持同行评议的学术评价体系,首先要确定由国内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由其独立行使职能,对评审结果负责,并采取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一些优秀的品牌奖项及个别国际奖项,可吸引国外知名科学家和优秀智力资源参与评审工作,提高奖项的国际开放程度。进一步规范自身的报奖机制,倡导实行国际通用的“提名制”,由评审委员会核准的有关学科领域的著名专家、学术权威和学科带头人进行提名。评审工作建立监督及异议处理机制,逐步引入全程监督机制,强调工作纪律,并与相关人员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扩大评奖项目及评奖人参评信息等公示内容,为社会公众监督提供方便,主动接受学术同行、媒体及公众的广泛监督。探索科学、合理的奖励方式,既要用事业和荣誉鼓励科技人员创新,也要用必要的物质奖励激励科技人员创新。此外,完善业务指导和监管体系,把奖励工作跟踪研究、指导监督纳入业务主管部门视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科技社会奖励培育、扶持的政策法规环境。

(四)建立健全奖励基金现代管理运营模式

持续充足的资金经费是科技奖励稳步、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而要保证奖金来源,就必须加强奖项的资金运作和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资金的保值和增值[16]。科技社团亟需建立多元化的奖励资金投入及管理机制,提升科技奖励的“造血功能”。充分整合科技社团现有学术及社会资源,进一步提高会议、展览、出版、会费、咨询等经营服务性收入,重点吸纳社会资金的捐赠,并定期同捐赠人或企业沟通,并通报资金的使用情况,以优异的奖励业绩和社会影响力回报社会,争取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奖励。鼓励有能力的科技社团尝试成立奖励基金会,借鉴何梁何利基金会、陈嘉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设奖的成熟做法和运作方式,将奖项基金实行信任委托管理,设立专门信托委员会,依照信托契约负责基金的经营、财务管理及奖励事宜,运用专业化的资金运作手段和高效的管理方式,为奖项基金提供可持续性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中国科协及所属全国学会奖项简介[M].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2]吴恒亮. 科学精神——创新文化的核心要素[J].科技管理研究,2008(8):273-275.

[3]袁建湘.科技奖励中的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8(7):1-6.

[4]沈爱民.发挥学会独特优势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J].科协论坛,2013(9):11-14.

[5]徐顽强,熊小刚,李月.科研人员申报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意愿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0(4):80-87.

[6]万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更加完善的评价体系和奖励制度[N].光明日报,2012-07-11.

[7]王春法.关于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地位和作用的几点思考[J].科学学研究,2012,30(10):1445-1448.

[8]姚昆仑.中国科学技术奖励制度研究[D].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7.

[9]周建中,肖雯.科技工作者对不同类型科技奖励的认知与评价研究[J].科技促进发展,2014,10(3):95-103.

[10]中国科协“国家科技奖励体系中的非政府奖项研究”课题组.大力加强非政府科技奖项品牌建设[J].科技导报,2011,29(5):11.

[11]徐顽强,熊小刚.我国非政府科技奖励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及对策[J].科学学研究,2010,28(11):1656-1660.

[12]陈希.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新征程中更加奋发有为[J].中国科技产业,2012(7):26-27.

[13]周春雪,孙启莲.培植奖励文化土壤:任重而道远[J].中国科技奖励,2009(6):57-58.

[14]徐顽强,熊小刚.论非政府科技奖励与自主创新战略的互动关系[J].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0,27(6):103-107.

[15]陈广仁,齐志红.从中国数学会三大奖谈中国科协所属学会科技奖励[J].科技导报,2007,25(22):17-22.

[16]徐顽强,熊小刚.我国非政府奖项品牌化发展研究[J].软科学,2011,25(3):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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