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贫效应及相关政策研究
2016-10-24康健,高亚平
现代农村科技 2016年17期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贫效应及相关政策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高了贫困户的组织化程度,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积极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规范发展,完善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精准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依靠农民的内生动力和自觉行动快速发展,提高了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了经济效益,在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要加强培育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人口长效稳定脱贫。
1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务院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可以有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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