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平等下的农村医改展望
2016-10-24贺亚宜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6年9期
关键词:农村
贺亚宜
(北京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1)
宪法平等下的农村医改展望
贺亚宜
(北京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871)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健康权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积极作用。为改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从理论上对宪法平等原则的内涵及农村医保的改革方向加以明晰,同时总结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取得的成就,分析农村医保体系的问题。建议农村医改应坚持“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的原则,构建一套符合宪法平等要求的农村医疗保障系统。
宪法平等;农村医保;医疗保障;合作医疗
长期以来,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发展严重滞后,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这已成为困扰我国的一大难题。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实施已10年有余,农村医疗资源短缺问题依然严重。随着农村老龄化的加速,农村医疗资源供需矛盾将愈发尖锐。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和健全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已然成为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紧迫任务。如何改革农村卫生医疗服务体系、保护农村居民平等的基本健康权和医疗保障权利,是我国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中国真正走向大国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理论前提:医疗保障中的平等权
普通百姓和众多国家公务人员,甚至法律从业者对平等权的理解尚停留在“法律地位平等”这一层面,对医疗保障(简称“医保”)中的平等权也缺乏必要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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