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普惠金融法制化建设的思考
2016-10-24陆岷峰沈黎怡
大连干部学刊 2016年9期
陆岷峰,沈黎怡
(1.南京财经大学 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05;2.南京工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6)
推进普惠金融法制化建设的思考
陆岷峰1,沈黎怡2
(1.南京财经大学 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05;2.南京工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6)
普惠金融主要是为社会普通大众尤其是农户以及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普惠金融的发展对于社会进步意义重大。但是,当前普惠金融在具体运营中存在很多困难,产生这些困难最根本的原因是法制化建设不足导致普惠金融发展缺乏约束力。当前,普惠金融法制化建设过程中的不足主要表现在轻视普惠金融监管、缺乏完善征信体系、没有健全的退出机制,以及对农村地区金融排斥。因此在立法工作中要正视这些不足,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形成系统的普惠金融法律体系。
普惠金融;立法;金融机构
发展普惠金融体系理念的明确提出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同时将该理念正式纳入党的执政纲领。普惠金融是为弥补传统金融体系忽视个别群体需求的缺陷而生,其以小客户为目标,不因地区或群体的差异,而是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符合其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在促进社会公平的同时也使得金融体系有了长远发展的可能。
普惠金融针对作为金融弱势群体的小微企业和农户,在具体运营环节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如何更好地为该群体服务,首先就需要一个相应完善的普惠金融法律制度体系,需要相关法律政策对金融监管、风险规避、发展创新等做出规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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