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的“胃口”
2016-10-24赵洪森观沧海发自山东泰安
清风 2016年7期
关键词:山东省
文_赵洪森、观沧海(发自山东泰安)
副市长的“胃口”
文_赵洪森、观沧海(发自山东泰安)

被告席上的刘国生
2015年9月1日,山东省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副厅级)受贿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旁听人员中除了纪委、检察院、法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还有省检察院邀请的6位人民监督员。法院还划出了专门的微博直播区和媒体记者工作区。
经查,刘国生在担任郓城县委书记、菏泽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与他人通奸。其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国生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直被举报,一直在升迁
今年53岁的刘国生早年在山东省农业厅工作,2001年1月,调到郓城县任职,先后任县长、县委书记,刘国生前后在郓城县担任党政一把手长达11年之久。2011年12月,刘国生升任菏泽市政府党组成员,提名为菏泽市政府副市长。2012年2月后,其担任菏泽市副市长。
据公开资料显示,刚开始刘国生工作期间,经常到乡镇集贸市场走访,积极推进当地经济建设,还曾带队到台湾招商,工作安排得满满当当,应当说起初他是很勤奋敬业的。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刘国生一直被人举报。有媒体报道,早在几年前,刘国生担任郓城县委书记时,就遭到了不少人举报。
2010年12月,一名上访人举报刘国生违规征地、 拆迁、 违规提拔干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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