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院在刑事和解中作用的发挥
2016-10-21吕晓辉
低碳地产 2016年4期
吕晓辉
南安市人民法院 泉州 362300
【摘 要】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刑事案件的和解制度。其不仅有利于轻微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也能提高司法效率。作为刑事诉讼和解中主导地位的法院,应当摆正自己的角色,坚持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发挥其在刑事和解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监督作用,确保刑事和解制度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关键词】刑事和解;法院;合法;自愿
刑事和解制度在公正与效率上都体现了其巨大的价值。就公正方面来说,其不仅能保证案件的公平与公正,增加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接受度,保证当事人精神利益与物质利益,也能缓和社会矛盾与冲突。在效率方面,刑事和解制度能提高法院在刑事审判案件中的效率,使得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大的回报,也能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法院在刑事和解制度中发挥何种作用,应当怎么发挥作用也成为我们关注的话题。
一、法院在刑事和解活动中的作用
刑事和解是指在轻微的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与加害人经过共同协商,加害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或者赔礼道歉等方式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家属的谅解,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有利于被害人的裁判,即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一种制度。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刑事和解中,法院有着对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和解达成后进行和解协议的制作的义务,同时在刑事诉讼司法解释中,也明确规定了法院的告知义务以及法院应当主持当事人进行协商,人民法院在必要情况下也可以邀请第三方主体进行参与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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