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元时期政教关系的分析比较
2016-10-21李永强
青春岁月 2016年5期
【摘要】根据《魏书·释老志》和《元史·释老传》中记载的佛教、道教的历史情况,从其涉及的宗教管理制度、政权与教权结合程度等来对其政教关系进行分析与比较,从而窥视出北魏、蒙元政府独特的宗教管理政策及其政策实施的时代特征及现实因素。
【关键词】政教关系;《魏书·释老志》;《元史·释老传》
一、《魏书·释老志》所体现的北魏政教关系
1、佛道两教对北魏统治有一定的阴翊王度作用
北魏自政权建立以来便敬奉佛道兩教。天兴元年(398),道武帝便下诏:“夫佛法之兴,其来远矣。济益之功,冥及存没,神踪遗轨,信可依凭。”。北魏统治者将其作为了一种精神寄托,与历代统治者所重视的“天佑”、“神佑”是相似的。云冈石窟和龙门石窟的开凿正体现了他们对神袛造像崇奉中所寻求的那种山河永固的精神寄托。而太武帝时期推崇北天师道,也是由于道教“应天之符”、应“上灵之命”。
文成帝时曾下诏:“况释迦如来功济大千,惠流尘境,等生死者叹其达观,览文义者贵其妙明,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斥群邪,开演正觉。”说明北魏统治者是认识到了佛教的这种教化作用,希望在推崇佛教的同时有阴翊王度的效果。
2、北魏政府对宗教的管理和控制
“先是,立监福曹,又改为昭玄,备有官属,以断僧务。”可知北魏的中央僧官机构先称监福曹,后改称昭玄寺。《释老志》共有三处其职能的记载:(1)宣武帝永平元年(508),诏“自今已后,众僧犯杀人已上罪者,仍依俗断,余悉付昭玄,以内律僧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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