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比例原则的引用价值
2016-10-21陈兆佳
青春岁月 2016年5期
【摘要】近年来,随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日益扩张,行政比例原则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比例原则在行政立法、执法、司法的过程中有着巨大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为行政合理合法性原则做了铺垫,为法律的公平公正性提供了价值标准,在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中,国家追求行政目标的实现应该考虑给公民及社会带来最小的损失或者最大的受益,行政主体务必深刻理解行政法中比例原则的内涵,并保证比例原则在实践中能够得以发挥功效,以此促进我国的行政法治发展。
【关键词】比例原则;引用价值
一、比例原则概述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圍和限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比例原则是行政法中之“帝王条例”,被称为“公法领域的软化剂”,就是要解决行政手段和行政目的之间的关系问题,保证行政手段既能够达到行政目的,又不会过于严厉,不会对相对人产生不必要的、过分的损害,禁止过当行为,能够实现各种彼此冲突的利益之间的平衡。德国人有一个谚语,叫“不用大炮打麻雀”,英国人说“不拿汽锤打铁钉”,我国自古老话说“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比较取其大”、“杀鸡不用宰牛刀”,从而使人们不得因轻罪而受重罚。就实体而言,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权力的行使,不可给予相对人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的侵害,否则就不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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