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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的生命力

2016-10-21胡艳芬陈麟年

旗帜文摘 2016年5期

胡艳芬 陈麟年

一则在网络论坛上连载的小说,一张手捧奶茶、容貌清新的女生照片,一句看似无意在“魔兽世界”传开的话,甚至是一次偶然的街拍……一个个平平常常的路人便在一瞬间成了网络红人。人们在线上线下讨论着,舆论影响也从网络来到主流媒体,成为现象级事件。

“网红”,随时随地在网络时代“新陈代谢”着,充斥着舆论场的各个空间,成为话题王,成为眼球经济的受益人,成为淘宝的生产力,也成为时代的镜子。

起于偶然者命如昙花

“网红”作为专有名词在中国广泛使用,开始于2005年,一个标志性的人物是芙蓉姐姐。虽然在文字时代网络红人里已出现了痞子蔡、木子美等人,但人们往往更关注的是文字本身,而非文字背后的人。

到了图文时代,“网红”们开始熟练地利用视觉元素展示自己,制造话题,这期间女性“网红”优势更显。除芙蓉姐姐外,凤姐、米线西施、天仙妹妹等横空出世,她们中,有的因夸张的S型姿态而得名,有的因出格言论而被娱乐,更多的是满足人们对草根女性的审美和想象。

如今,宽频时代来到了,声音、视觉、特效等被“神级网红”玩弄于股掌,在社交媒体上,他们的粉丝可以在一夜之间超过百万,成为年轻人的偶像。

2011年,一位名叫泰德·威廉姆斯的美国流浪汉和犀利哥一样,因“随手拍”成了“网红”。此后,电台、电视台、广告公司纷纷邀请他做访谈,甚至聘他做主持人,有电影公司想买下他的故事版权,甚至有人愿赠予他房产。然而,此后他再度变得一无所有,糟糕的理财外加赔偿违约金让他不堪重负,一度再次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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