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史研究的几点浅见
2016-10-21隋明霞
北方文学·下旬 2016年8期
隋明霞
摘要:本文主要内容是关于文学史研究的主题、客体以及研究方法的一点浅见,着重探讨了“史德”之于主体在文学史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哪些内容可以作为文学史研究的课题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及文学研究的主要方法及应注意问题。
关键词:文学史研究;主体;客体;方法
首先,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也是一个很难的题目,很难去驾驭,只能在尽量涉猎更多大家之言之后,总结出自己的一些理解。并不是旨在写文章,而是通过写这篇文章督促自己多看一些的理论书籍,以期相关理论水平有所提高。
我认为要做文学史研究,就要认清主体与客体,这是首要的。主体毋庸多论,而客体则有一点芜杂。什么可以入文学史什么不可以入文学史历来就有争论,因此我们不妨先就这主客体做一下探讨。
一、文学史研究主体
我们知道,文学史研究的主体就是做研究的人,好理解的很。问题不是谁去研究,而是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去研究,需要具备哪些知识和才能,这些学识和能力对文学史研究有着消极还是积极的影响。
文学史可视为史学之一种,中国具有悠久的史学传统,史学著述很多,对治史者要求也严格。早在唐代,刘知几《史通》就提出“史才三长”说,即治史者应该具备“史才”(治史的才能和能力)、“史学”(历史的知识和学问)、“史识”(对历史的见识和见解)。[1]清章学诚《文史通义》又添加一条“史德”(历史学家应该具备基本的治史道德),[2]构成“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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