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10-21张艳芳
农民致富之友 2016年8期
张艳芳
[摘 要] 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产地检疫指的是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所实施的到现场的检疫。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畜牧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还影响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在动物产地检疫的实际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黄龙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实施存在的问题和重要意义进行简单剖析,进一步对相应的问题进行探讨,以保障我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 动物产地检疫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 S85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4-0257-01
1 落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意义
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首道防线,是促进养殖业、保护人体健康的关键措施,对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具有显著的作用。通过产地检疫能及时发现、控制动物疫情,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情的传播。
产地检疫时,主要查验免疫耳标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等,对不按规定进行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实施补免,从而达到“以检促防”的目的。开展动物产地检疫是非常重要的基层检疫工作,是检疫工作的基础,是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中的溯源地,是动检工作的重中之重。
2 现阶段动物产地检疫存在问题分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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