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废“强”之声再起资深专家:强制认证意义不大
2016-10-18房志雄高军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6年13期
●房志雄 高军/本刊记者
2016年初,医药领域内发生了两件值得关注的事情。同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宣布取消中药材GAP认证。仅1个月后,价值数亿元的疫苗未经冷藏就流入18个省份的消息被公开。这两件大事,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我国一些药品认证制度存废的讨论,其中强制GSP认证首当其冲。这些人认为,强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认证与保证药品质量并无关系,理应废除。什么是GSP认证?我国强制进行GSP认证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业内屡屡传出废除GSP强制认证的声音?本刊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业内某资深人士。
GSP在我国的形成过程
GSP是Good Supplying 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的药品供应规范”,在我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指在药品流通全过程中,用以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而制定的针对药品采购供应、验收入库、存储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及准则。
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我国就开始酝酿能保证与提高药品质量的规范。经过几十年的探索,1980年,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公布了《中国医药公司系统医药商品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这也是我国GSP的雏形。同年,国际药品联合会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全体大会,大会呼吁成员国实施GSP。此后,日本成为了推广GSP最积极,最早实施GSP的国家之一。
不久,GSP传入我国。当时有关部门将我国几十年医药商业质量工作的经验与国外GSP(主要是日本的GSP)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GSP。1984年,我国第一套GSP——《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在全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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