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采与西河书院
2016-10-17董剑云
文史月刊 2016年10期
董剑云
朱采(1833—1901),字亮生,浙江嘉兴人。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优贡生。光绪九年(1883年)任山西汾州知府,光绪十四年(1888年)升广东雷琼道。他注重实学,精通洋务,是晚清少有的经济之才。在担任汾州知府五年期间,根治水患,整顿吏治,保护民生,政绩斐然。特别是重视教育,整修汾州府(治今汾阳)西河书院,制定了包含近代教育思想的书院《条教》《规条》,对推动汾州府属八县乃至山西全省的教育近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扬名晋粤
朱采出身于官宦世家,博涉经史,文武兼具。28岁获得优贡生后,就赴北京游学,寻求报国途径。他曾随淮军名将刘秉璋参加剿捻,并得到李鸿章的赏识,由此进入李鸿章幕府。光绪九年,由李鸿章举荐出任山西汾州知府。

朱采
其时,山西数百年不遇的“丁戊奇荒”结束不久,光绪五年(1879年)起流经汾州府境内汾阳、孝义等县的汾河支流——文峪河经常因暴雨决口,动辄发生十数村乃至数十村被淹的洪涝灾害。由于治理不得法,水患日深,一旦漫溢,经年不复。朱采上任第二年就领导流域各县开展了第一次联合整治河道的壮举。治河工程绵延百里,疏河民工多达万人。历时一年,开通文峪河新道,水患得到基本治理,百姓交口称颂。
与此同时,朱采下令清理孝义县等地存在的“黑煤窑”问题,严禁私自拷打窑工、威逼关禁窑工、匿报矿难人命、收藏匪类当打手、残忍剥削窑工。又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各地普遍存在的农村“纠首”“社首”以演戏酬神为名摊派钱粮、鱼肉村民的现象,要求社首一年一换,不得连任;清理账目,“诸款签驳核算”;“村费有定数,演戏有定章,年终有清单”,一切费用向村民公布;发布《示禁偶像看棚》等告示,禁止无必要的演戏酬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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