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实现与评价
2016-10-15范建廷
财讯 2016年34期
范建廷
利益相关者 企业社会 责任 评价指标
绪论
2008年,三鹿集团的“三聚氰胺事件”震惊全国,而就在这件事之前,汶川大地震后,三鹿集团向灾区捐赠了500多万元人民币和价值880万元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在“三聚氰氨事件”曝光前,这个企业的领军人物还是“乳业界最受尊敬的企业家”。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企業社会责任的深思。
企业社会责任一直是一个广受争议的论题,至今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原因是缺乏一个理论支撑。随着社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以及企业之間竞争的日益剧烈,社会对企业的定位不仅仅再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不光要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而且要为企业所联系的那些个人或者群体所负责。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一直颇受争议,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社会”一词一直含糊不清,企业该向谁负责,企业该对什么事情做出回应,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程度该用怎样的标准来衡量,这些问题一直令学术界和企业界的管理者苦恼。企业社会责任牵涉的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有待一个理论框架。20世纪90年代,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相结合,由此产生了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引导、监督、推进不足。现阶段,虽然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呼声很高,但却没能达成共识。只是某个利益群体争取自己的利益,认为自己的利益得到满足就是企业应该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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