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视角下民营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
2016-10-15赵越
财讯 2016年34期
赵越
善治理论 民营化 政府责任
善治理论与政府责任
善治作为创新性社会管理的过程,其实质是各种管理方式的有机统一,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众利益最大化和公民本位化,通过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协商,使公民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的决定力量。善治理论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主要提倡“公共治理”和“协同治理”,即多元治理,积极探索政府与社区,与社会组织,与企业,甚至与个人等利益主体相互合作。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必须以一种更加积极的服务角色出现,承担自身的责任,建立起以公民为核心的多元社会治理结构,构建良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长期以来垄断市场,往往形成了许多公共产品价格高昂但却难以令公众满意的尴尬局面。为了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政府不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导致了政府规模的不断扩大,机构臃肿不堪,难以应对迅速变化的外在环境也难以对公众的需求及时作出回应。这些并不符合善治理论的要求,我们必须探索政府高效率高回应性运作的模式。
民营化与政府责任
在当今社会,政府行政体系与市场体系成为控制社会、影响社会的最大的两股力量。实践证明,政府与市场的控制都有一定的缺陷,不可避免的存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为了更好的创造社会价值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实现最大程度的“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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