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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伦理:公共和谐治理的伦理之道

2016-10-15肖祥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摘要:公共和谐治理需要契约伦理价值规范和价值力量支撑。当前公共治理伦理正逐渐实现从“身份伦理”向“契约伦理”的伦理转型。契约伦理从维系利益和谐的角度构筑公共和谐治理的根基;从促进“我-他”和谐的角度营建公共和谐治理的主体秩序;从增进“群-己”和谐的角度优化公共和谐治理的社会环境。公共和谐治理的伦理实现必须从契约伦理制度和契约伦理精神进行伦理秩序的双重建构。

关键词:契约伦理;公共和谐治理;伦理实现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6)04-0095-06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不仅需要法律和制度保障以解决“必须怎样”的问题,也需要在整个社会建立一种价值规范和价值精神以解决“应该怎样”和“我要怎样”的问题。完善契约伦理制度、塑造公民主体的契约伦理精神,是实现公共和谐治理的重要理路。

一、契约伦理:公共和谐治理的伦理转型

公共和谐治理以构筑良性的社会秩序为目的。良性的社会秩序包括法制秩序和伦理秩序,前者以法律为手段而实现,后者以伦理规范和道德约束为手段而实现。仅靠法律维系的社会秩序可能是稳定的,但会缺少价值动力和发展生机。因为,是伦理而不是冷冰冰的法律给了社会治理以价值情感和道德智慧。公共治理如果缺失了伦理基础和伦理精神,只能是“管治”而不是“善治”。契约伦理为实现公共和谐治理提供了深层的价值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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