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2016-10-13
分忧 2016年11期
问:我和前夫离婚后,同事老王一直关心我和女儿的生活,老王妻子5年前病逝,也渴望组建家庭。可因我前夫户口没有迁出,老王亡妻没有销户,我们登记时遇到了麻烦。请问:我和老王应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答:《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9条规定,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016-10-13
问:我和前夫离婚后,同事老王一直关心我和女儿的生活,老王妻子5年前病逝,也渴望组建家庭。可因我前夫户口没有迁出,老王亡妻没有销户,我们登记时遇到了麻烦。请问:我和老王应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答:《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9条规定,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