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城市养犬管理的实践与建议
2016-10-13陈宏明杨安龙江苏省扬州市畜牧兽医站江苏扬州225009DOI103969ISSN16716027201608002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2016年8期
关键词:管理
陈宏明,杨安龙(江苏省扬州市畜牧兽医站,江苏 扬州 225009)DOI:10.3969/J.ISSN.1671-6027.2016.08.002
中型城市养犬管理的实践与建议
陈宏明,杨安龙
(江苏省扬州市畜牧兽医站,江苏 扬州 225009)
DOI:10.3969/J.ISSN.1671-6027.2016.08.002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养犬的市民和犬只的养殖数量迅速增加。但“犬患”问题日益凸显,养犬引发的影响市容环境、犬只伤人、扰民事件频频发生,犬类的管理问题成为备受关注的民生热点,文明养犬的呼声高涨。扬州市通过立法先行、综合服务、信息化、法制化和人性化管理,实现了市民满意度高、狂犬病发病率下降,我市先后获得国家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城市称号等成绩.笔者5年来一直参与扬州市的养犬管理工作,现就城市养犬管理谈谈个人的看法。
1 主要做法
1.1出台养犬管理法规
为将养犬行为纳入有序管理之列,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联合市公安、农委、卫生、城管等部门,多次到省外和本省的徐州、镇江等地开展立法调研,让出台的法规能最大限度的兼顾到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和感受,将管理体现在服务当中,更具有实践性、可操作性,使养犬管理也更加人性化、和谐化。经过数次修改,历时2年多,形成草案报请市政府研究。2010年11月24日扬州市市政府第36次成常务会讨论通过了《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当年12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将市区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可以饲养1条小型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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