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治理亟需“四位一体”新路径
2016-10-12董芳
人民论坛 2016年26期
董芳
【摘要】当前,网络谣言严重损害网络空间的基本秩序,正在成为网络公害。治理网络谣言,要积极推进网络法治进程、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着重引导网络媒体尽责、注重培育公民自治精神等。遵循这些有效路径,治理网络谣言可取得显著成效。
【关键词】网络谣言 治理 有效路径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当前,网络谣言借助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传播范围及产生影响以几何级方式增长,颇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看似“有板有眼”,实则“无凭无据”,正在成为网络公害。网络谣言俨然沉疴宿疾,必须下猛药方可去其毒,犹如百足之虫,只有使劲打才能毙其命。治理网络谣言,需要遵循“四位一体”有效路径,即:法治为本、政府主导、媒体尽责、公民自治。
积极推进网络法治进程
加快网络立法。治理网络谣言,有法可依是前提。目前,我国网络立法尚不健全,数量有待增加、质量有待提高,立法的“粗绳索”无法有效规制网络谣言的“瘦躯体”。只有健全网络立法,加强网络谣言监管治理的现实针对性,厘清网络谣言的司法认定、执法程序、量刑原则与依据等问题,才可让那些“别有用心”的网络造谣者有法可畏、依法获罪。
严格网络执法。治理网络谣言,执法必严是关键。只有严格网络执法,才能让法律对网络谣言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有效规制网络谣言的任性、随性。对于网络谣言的执法,须要严字为先,这是保证科学执法并确保执法成效的应有之义。能否握紧执法戒尺,能否始终坚守执法一线,能否全面切断网络谣言的传播渠道,能否彻底铲除网络谣言的发生土壤,不仅直接影响人们对治理网络谣言的心理预期,也最终关乎网络法治秩序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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