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合作社运营账务处理
2016-10-12吕怀东
农村财务会计 2016年9期
□ 吕怀东
种植业合作社运营账务处理
□ 吕怀东
近年来,农民合作社日益发展壮大,其数目也与日俱增。但一些合作社的账务处理还不规范,阻碍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笔者根据《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以指导本镇一个农业种植业合作社创建、运营的全过程为例进行账务处理,希望能为种植业合作社的财会人员提供一些参考。
××合作社简介:本合作社成员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入股,共流转群众土地600亩,按每亩650元/年支付土地租金,流转时间20年。其中80亩种植小麦、玉米,520亩种植新品种苹果。可分配盈余70%用于分配(按社员流转土地的亩数,按比例分配。可分配具体比例由各合作社按章程确定,但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比例的60%)。
本合作社账务处理,设置三级会计科目:一级科目的设置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设置;二、三级科目的设置是对一级科目的说明,用于分类记录各类项目品种,便于核算各类项目品种的成本及成本控制。
一、建社初期账务处理
社员入股账务处理
合作社成员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一般都是双方约定一个合作社使用年限,并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或双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股金
流转群众土地共600亩(合同每年付650元/亩,每年一付,年付39万元),年初挂账处理
借:经营支出
—小麦
—土地租金 52 000
(650元/亩×80亩)
经营支出—苹果—土地租金338 000
(650元/亩×520亩)
贷:内部往来—土地租金390 000
付租金时账务处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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