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几个易混淆科目实例分析
2016-10-12张志刚
□ 张志刚
合作社 〉
合作社几个易混淆科目实例分析
□ 张志刚
合作社发展日新月异,经济活动也日趋活跃,合作社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由于对会计制度规定把握不够准确,常常会出现会计科目不会用、乱使用的情况,本文列举了实务中几个易混淆会计科目的使用实例,以便供大家学习探讨。
【例1】××粮食种植合作社在工商注册1000000元,工商未进行注册验资,股东未缴纳实际出资,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明注册资本金1000000元。
第一种观点:注册资本不做账。实际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的时候做账,即实收资本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第二种观点:注册资本做账。虽股东缴纳未实际出资,股东应有出资义务,作往来处理。
借:应收款—××股东1 000 000
贷:股金 1 000 000
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但借方在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当,因为是应收内部股东出资,在成员往来科目核算比较妥当。
正确会计分录:
借:成员往来—××股东1 000 000
贷:股金 1 000 000

【例2】睢宁县××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江苏吉田公司购置联合收割机一台,价格129800元,享受农机购置补贴28000元,实付现金101800元。途中保险费300元,另付办证费500元。
错误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129 800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101 800
专项基金 28 000
借:经营支出 800
贷:库存现金 800
上述会计分录存在以下3点错误:第1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有误,因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按原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相关税金等计价,故入账价值:129800+300=130100元;第2点,直接通过专用基金核算有误,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补助的资金时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然后再转入专用基金科目核算;……
